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共同买房的应该归谁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有的男女本着要结婚的打算,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就共同出资买房,之后作为两个人的新家。那对于这种情况下的房产,日后夫妻不幸离婚的话,双方婚前共同买房,此时应该属于谁呢?这关系到离婚夫妻切身利益,接下来,我们为你做专业分析。一、婚前共同买房的应该归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是谁的名字,除非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况,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推定为房屋所有人,即无论其是否是真正的产权人均首先推定其为真正的产权人,这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所具有的公示公信效力,是基于保护交易安全、交易秩序及交易效率的需要。婚姻法解释三同样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即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屋即归谁所有。即使结婚后房屋的所有权也不会发生任何变化,除非进行变更登记。二、没有结婚分手后房子如何分配没有结婚登记分手后房子应该如何进行分配?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结婚前和结婚后房子的归属并不发生变化,因而在结婚后对房子进行分配和在结婚前对房子的分配,基于房子归属没有发生变化,分配的方法是一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里可以区分两种情况:1、 房屋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假如此时房产证上的人有出资的话,则依照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双方先进行协议,假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房子的所有权归房产登记一方,还没有还清的贷款也由登记一方归还,对于另一方已经为该房产支付的费用要进行返还,而对于房屋的增值部分则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假如没有出资,则房屋所有权仍归房屋登记一方所有,房屋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假如此时房屋登记一方并没有出资,则房屋仍归登记一方所有,但是要返还对方已为房屋所付金额并对增值部分进行补偿。2、房屋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此时不能依谁出得多或者谁出得少来判断房屋的归属,只有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将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个自己对房屋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此时没有出资,仅仅在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人所得的分配理论上为零,但是也应根据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一方的生活所需适当分配。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只要有出资,那么通过法律的程序,所出的资可以要求返还,但是一定要注意出资证据的保存,如果没有证据则很难证明你已经出资,特别是当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没有你的名字的情况下,想要要回出资和房屋增值部分,出资的证据成为关键。夫妻婚前共同买房的,此时由于不具有夫妻关系,通常房产只能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但在结婚之后却可以添加另一方的名字。对于这样的房产,通常情况下认为属于夫妻共同房产,那么在实际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是可以主张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
  
  
  


·新婚姻法房产加名字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年轻人都冲满了浮躁。离婚率也逐年升高。您原本都以为只要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将来一旦离婚,房子肯定有属于自己的一份。所以夫妻任何一方甚至双方的家人,都想在房产证上有自己一方的名字。那么民法典房产加名字的流程是什么?给您分析一下 一、加配偶名字 夫妻间加名字,只要...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一、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是有很大的;购房意向书只是想购买房屋的一个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拟于售房者之间达成的一个协议,双方必须依照协议约定履行双方的相关义务; 订立购房合同要如何进行: 1、...


·买新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买新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1、你需要带你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首付款去开发商那里签定购房手续. 2、如果你需要贷款买这套房子,那么你还需要开发商去银行进行信用审评,合格之后签定贷款合同,同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如果你是已婚人士需要配偶到场签字,如果未婚或离异,那么...


·合作建房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合作建房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生活当中,除了团队和团队之间的合作以外,自己的企业和其他企业进行合作,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经营方式。既然是属于一种合作关系,那么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最后才能够达到双方各自所期待的目标。合作的内容可以是很多的,包括在建房的时候也可以进行合作。下面我们就为您...


·房产税这一税收政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制定,只不过是随着近几年
      房产税这一税收政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制定,只不过是随着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热度,国家为了宏观调控相关的税收政策因此增加了房产税。各省市的房产税在实施的时候,都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征收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上海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一、上海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


·房屋征收时,补偿未达成一致,征收方可以先行拆房吗?
      一、房屋征收时,补偿未达成一致,征收方可以先行拆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是不能先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拆迁房屋前要先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怎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怎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1)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 例如,几次验收程序、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 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办?
      当时没有死亡证明:可以从村委会、派出所开出证明,派出所应当有户籍注销的记录。 或者直接起诉确权,然后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来办理过户等手续。(一)、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


·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 如今市面上最多的还是商品房,而
      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 如今市面上最多的还是商品房,而相比不同类型的房产,其实商品房的风险是比较小的,因此选择购买商品房的人也比较多。但也要注意,在商品房买卖中其实也有一部分是不可以购买的。那法律中规定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算的?
      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算的?一、拆迁政策 拆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怎样办理?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怎样办理?(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