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有原则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随着国家经济开放和发展,国外的文化也逐渐引入到国内了,相比与之前的传统,现代社会更是多了开放和包容。但是也有其他现象随之而来。比如离婚率的增加,相比与几十年前,我国现在的离婚率已经翻了几番。离婚案件也增加了许多。今天我们就来讲讲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有原则吗?有什么需要我们注意的呢?
  
  
  诉讼离婚有什么法律原则?
  
  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离婚是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据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并且在该条第3款列举了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从而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的判决离婚标准。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3、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而法官判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则就是看夫妻双方之间还有没有真是的感情存在。这是最主要的判定方式。而对于感情破裂的判定则有一些具体的条款来约束。只要满足条件之一就可是为感情破裂。
  
  


·分居多久法院判自动判离婚?
      分居多久法院自动判离婚?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分居多长时间都不构成自动离婚的条件。解除夫妻关系,必须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


·协议的抚养费能降低吗 是否可以降低抚养费
      协议离婚过程中,一般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也都是由离婚夫妻自行协商之后确定的,而此时就有可能出现约定抚养费过高的情况,因此在离婚之后,实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能就想要降低抚养费。那协议的抚养费能降低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的抚养费能降低吗 抚养费,是指负有抚养义...


·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对待农村孩子上面,其实法律都是一视同仁的,基本不会区分什么农村孩子、城镇孩子。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才行。那一般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结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


·怀孕期间的离婚政策有哪些
      俗语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确实啊,谁不向往琴瑟可御,岁月静好呢?但是有时咱们发现婚姻中生活简直可以用糟糕来形容的时候,离婚真不是开玩笑。那么,您知道怀孕期间的离婚政策有哪些吗?我们在此为您答疑。 怀孕期间的离婚政策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


·我国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是所有的夫妻不想遇到的,因为离婚给双方的打击都很大,但是在生活中结婚之后双方的矛盾很深,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双方已经没有了感情,只能选择离婚来结束双方的僵持局面,离婚要依法来进行办理,那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规定条...


·一、社会减免抚养费申请书可以写吗?
      一、社会减免抚养费申请书可以写吗? 一般不可以减免,一次性交纳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


·军人离婚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


·在生活中,大家常说无酒不成席。好像在我国,大家不管是聚会还是
      在生活中,您常说无酒不成席。好像在我国,您不管是聚会还是谈生意,亦或者是朋友聚会,总是要喝上一两口。喝酒本身只要自己控制好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经常酗酒或者是醉驾的话,那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啦。尤其是醉驾,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带来严重的威胁。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醉驾机动车的法律...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方式有哪些?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


·一、离婚赔偿事由包括哪些?
      一、离婚赔偿事由包括哪些?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