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防卫过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是可以通过正当防卫的手段保护自身的。许多人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在防卫过程中由于行为过激,造成防卫过当,这样自身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防卫过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防卫过当标准是什么
   1、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在处理时应当正确适用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依法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审判实践看,对防卫过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5条和233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可以使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4条和第232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应当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应当免除处罚。
   2、应当指出,对于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但客观事实能够证明防卫人主观上确实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
   3、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防卫过当的防卫人主观上是出于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动机,其主观恶性小,其客观上是在进行防卫的前提下造成的损害结果,所以只应对造成的重大损害承担刑事责任。
   二、相关规定
   1、防卫过当的主客观因素决定了其社会危害性较通常犯罪的危害性小,刑法对防卫过当的处罚原则,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从审判实践看,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但究竟是减轻还是免除处罚以及如何减轻处罚则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防卫目的,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防卫过当,比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防卫过当处罚应更轻。过当程度,比较行为的危险程度与防卫必要的最低限度,即考虑采用其他轻微防卫手段的容易程度,防卫过当所造成的损害差距越轻微,处罚相应轻微,严重过当,处罚相对较重。罪过形式,按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间接故意等罪过形式的先后,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幅度应是依法递减。权益的均衡性及其性质,比较所要侵害的权益与所要保护的权益,是否明显有失均衡,为保护重大权益而防卫过当,比为保护较小权益而防卫过当,处罚应当更轻。考虑侵害者不正当程度,例如,防卫以采用重大侵害方式,所侵害的利益超出应保护的利益的正当防卫,只有其他手段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才可能认可其必然性。
  总而言之,防卫过当量刑标准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所要考虑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不仅要考虑当事人自身的心理因素,还要考虑当时环境下对人的刺激作用。我们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不要惊慌,要理清自身在此次事件中的定位,如果确实属于防卫过当,是需要为自身的行为负责的,同时最好请相关律师指导较为稳妥。
  
  
  


·2023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期限表有吗?
      2018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期限表有吗? 是有的;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


·有因果关系犯罪不一定既遂吗?
      有因果关系犯罪不一定既遂吗?不一定既遂,只有形成犯罪事实后果的才认定为犯罪既遂,因果关系决定刑事责任的有无。因为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如果一个行为成立犯罪就必然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如果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时候,这个行为就不成立犯...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将会被处以至少两...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 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 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


·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每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侵犯的客体,其实也就是侵犯的受法律保护的法益,当然也会存在不同的犯罪侵犯相同法益的情况,但由于在其他方面的不同,因此才会规定为两个犯罪。那其中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


·行贿罪证据主要有哪些?
      一、行贿罪证据主要有哪些??1、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经济往来的事实经过;2、受贿人的自然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职务、职权情况,行贿人与受贿人的关系;3、给予财物或返还回扣、手续费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4、行贿的金钱数额、物品名称、特征、价值等;5、获得的不正当利...


·什么是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罪犯即使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那也是需要实际来执行缓刑的,不过此时缓刑如何执行才好呢?而我国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需要注意被判缓刑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下文中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帮助你了解缓刑如何执行的内容。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


·有期徒刑与拘役如何并罚
      同一个罪犯在触犯了多个罪名的情况下需要对其进行数罪并罚,而数罪作出的量刑可能就是不一样的,同时还有可能判处不同的刑罚,其中就包括一罪处有期徒刑,一罪处拘役的情况。那此时有期徒刑与拘役如何并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与拘役如何并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同...


·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您对于团伙盗窃可能不是很熟悉,但是都应该有所耳闻,法律对团伙盗窃罪的定性是非常的明确的,并且对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也是十分明确,只要达到量刑标准的就会依法进行量刑宣判,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何,可以随我们一起到本文看看。 一、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第...


·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追诉期有多长
      一、刑事犯罪追诉期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


·我国能实现信用卡诈骗缓刑?
      如今,信用卡的使用已经很广泛,大部分的人都用信用卡,透支是信用卡的亮点。信用卡的普及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同时也让投机分子找到了犯罪机会。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率明显上升,是否能实现信用卡诈骗缓刑这个问题在人们心中存在疑点,接下来就介绍一下有关信用卡诈骗罪是否能缓刑,希望您能有所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