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诉讼立案要符合什么条件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要是遇到了交通事故方面的纠纷,此时当事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当然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但此时要想法院立案的话,就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立案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立案要符合什么条件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二、交通事故赔责任费用
  1、负全部责任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害的百分之百的全部赔偿费用。
  2、负主要责任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害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九十的赔偿费用。
  3、负要责任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害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费用。
  4、负同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害的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费用。
   三、交通事故诉讼立案标准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交通事故诉讼立案的有条件要求,同时也有标准限制,因此不是任何人遇到的交通事故纠纷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并且在起诉的时候还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和证据收集问题,这些都是与案件最终的判决相关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现在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个服务项的政府,旨在为人民服务,争取在最大额程度上将信息公开化,让公民们享有知情权,让公民们参与到政府的各项决策任务中去,所以在信息公开方面政府加大力度实施,那么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要看申请公...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有很多,有同等责任,有主要责任,也有无责任的,那交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呢?交通事故都要赔偿,此时认定属于无责任人的话,那么是否还要赔偿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 交通事故中,对方有以下行为的,对方...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一、参与公车拍卖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查看咨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能参加拍卖会,可通过多渠道了解拍卖信息(报纸、网站等渠道,一般拍卖公司会提前7天在媒体上刊登拍卖广告)。随后,可去展示地看车,并对心仪车辆现场咨询。2、获得资格在拍卖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交通事故,谁都不希望发生,可是如果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就要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安抚好受灾家庭。那么,您知道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 一、赔偿项目赔偿数额 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丈夫醉驾妻子车主的法律责任要怎么区分?
      丈夫醉驾妻子车主的法律责任要怎么区分? 妻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丈夫醉驾造成的其他损失,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 相关规定 其实,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但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施行,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


·一、拍客三轮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拍客三轮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


·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是怎样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是怎样的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是怎样的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对机动车进行更好的管理,浙江省政府,多次出台与机动车车牌相关的法规,对于机动车根据车牌限行和机动车车牌获得的摇号规定,是最受浙江人民关注的两项规定了,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浙江机动车牌照新...


·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什么?
      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什么? 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人体伤害残疾标准》的进行判断。 Ⅰ级伤残 头面部损伤致: a)双侧眼球缺失; 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Ⅱ级伤残 头面部损伤致: a)...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的交通事故都属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可以选择自行协商处理。如果不自行协商处理的话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处理。那么轻微的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1、暂扣车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视了起来,醉驾如果引发了严重后果的,驾驶人是要被判刑的;如果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严重情节的,也是要被处以至少一个月的拘役。醉驾有没有必要请律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一、醉驾有没有必要请律师?醉驾未造成重大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