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哪些分类?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哪些分类? 一、按债券是否记名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二、按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
  ①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②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三、按是否可提前赎回
  ①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②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四、按债券发行目的
  ①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②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③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④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五、按债券发行方式
  ①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②私募债券,指以特定投资者为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六、按债券期限长短
  ①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
  ②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
  ③长期公司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七、按债券有无担保
  ①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自己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担保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债券。
  ②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
  ③质押债券,是指以其存单、有价证券、动产等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
  ④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的信用担保所发行的债券。
   八、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
  ①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
  ②浮动利率债券,指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
  ③累进利率债券,指利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而累进的债券。
   九、按是否附有选择权
  ①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②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在选择理财项目时,相较于新颖模式的网络银行、收益型保险等,大多数人还是会偏向于购买传统性产品,认为资金更加安全。那么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种类有哪些,以上就是由我们为您列举出来的几种分类方式,希望能帮助到您更加清晰的辨别和了解公司债券,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理财渠道。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怎么办?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怎么办? 一、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给出了精准的答案。该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 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 1、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 2、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 信用记录作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一、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


·还清欠款证明怎么写?
      还清欠款证明怎么写?范文是什么? 借钱时候都会书写借条作为凭证文书,这是为了防止欠钱不还的情况出现,一旦这种情况出现,借条可以作为证据进行权益的维护。那么,如果欠款已经还清,需要做些什么呢?是否还需要写还款证明,那么还清欠款证明怎么写?今天本站我们在下文具体介绍,供您参考。 ...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但是,等到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还是可以重新起算的。那么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欠条诉讼时效中...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


·贷款不批违约了怎么办
      很多时候购房者在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的时候,都是在与开放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且交纳了购房定金之后。那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被告知贷款无法批下,此时就有可能涉及到违约。那么贷款不批违约了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法律上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怎么举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怎么举证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如何提起诉讼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举证呢?对于这些问题,本...


·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相关的证据的,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另外,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


·有效的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
      有效的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


·拆迁款应该怎么分配到个人
      拆迁款应该怎么分配到个人 ?一、拆迁款应该怎么分配到个人 房屋动迁分为私房动迁和公房动迁 1、私房动迁补偿分配:私房动迁又包括产权房和宅基地房屋动迁。 (1)产权房动迁利益的分配依据动迁政策,按人口补偿安置,户口在内的一般均享有份额;按照房屋面积补偿安置,产权人享有房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