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中假造债务怎么处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若夫妻有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债务的清偿作出约定处理。现实中,有的人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会在离婚案件中假造债务,要求对方与自己一起承担这个虚假的债务。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案件中假造债务怎么处理
  
  “假”证据一般体现在财产分割方面,对于子女抚养及感情过错方面,当事人一般不会造假,无非是说说“假”话而已。因为财产分割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因此,在财产分割中,“假”的证据较为常见。
  
  涉嫌“债务作假”很多体现在房产上。因为其他方面的生活开销较少,即使作假,数额也不会太大。而购房资金在大城市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经济利益牵涉巨大,因此,当事人造假的现象较多。
  
  当事人在房产争议上涉嫌造假主要体现在房款来源上,即声称在购房时,向父母或其他亲属朋友借款。有的涉嫌造假者还有“欠条”或“协议”佐证
  
  离婚案件涉及离婚、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三部分的内容,但对于涉及第三人的借款法律关系,法院是不好在一个离婚案件中做出认定和处理的。
  
  因为一般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只有原、被告双方,而无法列债务、债权人为第三人。如果法院对该债务是否属实进行了处理,可能会侵犯第三人的利益。比如说,认定债务不成立,那么第三人即刚才所述案件中的男方父母连上诉的权利都没有,无疑会大大影响其诉权的行使,导致对其权利的侵害。
  
  因此,法院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在一个离婚案件中,处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争议。如果男方认为债务关系存在,可由其父母另案提出一个债务诉讼,由法院处理。
  
  另外,如果根本不存在借款关系,而是一方伪造证据起诉,不仅要承担民事风险,而且还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为假,巨大的心理压力通常也会使很多想造假者望而却步。
  
  二、离婚案件中假造花销的处理
  
  如果一方当事人想让对方少分在自己名下或自己掌握的财产,可能会向法院提交钱财已消费的证据,以求从自己掌握应分的共同财产中扣减。
  
  遇到另一方可能涉嫌假造花销的情况,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
  
  其一,要看对方所述花费用于何处。
  
  只有为家庭生活的开销,才能作为共同财产的合理消耗。如果一方给予其姐妹亲友,或一方声称赌博输掉,均不能成为让另一方共同承担消耗的理由。
  
  其二,要看对方所谓开销,有何证据印证。
  
  比如,对方声称用于家庭开销,但开销数额过大,超出合理范围,就应要求对方举证。
  
  比如,对方声称其两个月前取出的3万元用于家庭开销,而一般家庭开销1个月只需一两千元,或对方根本没有承担什么花费,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则有权要求一方对于具体开销的项目、大致数额进行说明,并将相关的票证出示。
  
  在质证票证时,要看对方出具的是否为正规发票,要分析对方所举票证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一般情况下,若对方主张在短时间内大额合理支出,而没有必要的和合理的票证佐证,法院对其诉求难以支持。
  
  其三,要结合一方花销的婚姻背景,分析其开销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比如,某男在其妻离婚诉讼期间,在商场大肆购物,不仅购买了高级时装,而且还购买了名贵手表等,开销达数万元。
  
  在离婚时,声称这都是其个人专属的物品。或者突然携父母出国旅游,开销巨大等情况。这些情况下,基于双方夫妻感情恶化,甚至处于或即将处于离婚诉讼,一方由此产生的不合理的开销,法院一般也难以让双方承担。
  
  要是一方在离婚案件中假造债务的话,这样的行为很显然是对另一方利益的损害,但此时也要及时的发现对方有伪造债务的行为,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现金存款如何征收遗产税现金直接赠与不征收遗产税的
      现金存款如何征收遗产税现金直接赠与不征收遗产税的。除非老z者把现金存折写成自己的名字,然后逝世了,要到银行办理转户手续。就要缴纳遗产税。存款遗产税如何征收遗产税的征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附件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80万200万、200万500万、...


·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有哪些
      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有哪些? 个人消费贷款办理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


·公司股东变更欠债怎么进行处理
      公司股东变更欠债怎么进行处理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有的还明确约定原股...


·借条被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被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一、借条被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 因为在...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承担清偿责任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承担清偿责任?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依然要还款,因为只要签署了共同借款的合同,那么贷款发放成功后,不管其中一个或者几个借款人未使用,都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必须依据当初签订的合同办事,否则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根据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形式、范围及负债的原因、去向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是日...


·合作社欠农民钱怎么办
      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


·公司债券回售的类型都有哪些,其回售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司债券回售的类型都有哪些,其回售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债券回售的类型 债券回售分为无条件回售和有条件回售。 1、无条件回售 无条件回售是无特别原因而进行的回售,通常是固定回售时间,一般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偿还期的后1/3或一半之后进行。无条件回售条款在某种意义上可视为发行人对...


·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
      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 一、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 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间,其起始应为合同生效之时或者之后。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原则确立。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债务人履行或者债权人要求履行...


·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一、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一)应收账款占有流动资金数额大,加剧了企业周转资金不足的困难。 企业在赊销产品时,发出存货,货款却不能同时收回,而企业对逾期不还款的客户不能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使企业...


·公司恶意拖欠货款有哪些
      公司恶意拖欠货款有哪些处理方法 一、企业已拖欠的货款 可以通过委托律师起诉追讨的方式解决 二、追讨货款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