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呢?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呢?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
  2、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综上所述,对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的解答是持有者可以到相应的机关部门办理续期申请。如果土地使用证到期而未办理续期的话,土地使用证的持有者也就失去了土地使用权,所以各位利害关系人如果有继续使用该土地的想法的话,就要对其后续问题的解决多加关注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股权转让土地使用权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部分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不会存在着多大的联系,但有的时候,如果股东的股权本来就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入股的,那么在股权发生转让的情形之下,无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也相应的发生了转移。公司的股东在转让股权的时候应该要注意一下,股权转让土地使用权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土地使...


·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谁来支付
      土地出让金谁来支付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二、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


·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是什么?
      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是什么?近年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国家关注的焦点,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土地资源是最重要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包括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及耕地等,国家在这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文件,这是和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那么,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最新农...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闲置土地的定义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如何计算?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的计算是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应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土地抵押期限可确定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及履行期届满后两年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的计算...


·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更名。 如果全部是农业户口,先到公证处办理分家析产约公证(公证费500元),然后凭公证书到行政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在办房产证时,新的房产登记条例有规定,必须提供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你无法提供这个证...


·巴南区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巴南区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一、巴南区征地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样板丢失怎么办?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样板丢失怎么办?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2、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我国的土地虽然是属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但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确定土地的使用权,继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转让,获取经济利益,相对于转让人来说,受让人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那么,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需要承担的风...


·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随着各项工业的兴起,随之而来的合作而所需要签署的合同也接踵而来。各种合同也都有着不同的规定内容以及格式。其中转让合同就需要对内容以及双方的权责做出细分。那么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


·非农户口能继承老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吗?
      一、儿女转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 据了解到,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