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一、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企业利用民间信用关系,合法获得借款用以企业的发展、经营,并支付一定的利息对价。
  而非法集资行为,本质上属于诈骗。在1979年《刑法》中,并没有规定集资诈骗等罪名,也没有规定任何金融诈骗罪,在当时司法实践中对这一类犯罪都是按照普通的诈骗罪、投机倒把罪等罪进行定罪量刑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扰乱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类的犯罪日益突出,这些犯罪涉及金额动辄几个亿、几十个亿,严重扰乱了国家对金融的管理秩序,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侵犯了公司财产权益。
   二、如何判定是属于民间借贷还是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非法集资是属于刑事案件。在实践中,受害人并不全然知道这二者的区别,这时受害人应该如何判定是属于民间借贷还是非法集资呢?
  最高法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假直接投资项目。比如,在房产界中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例如,之前,营口某集团以发展养殖蚂蚁为名,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近30亿元。
  (二)假间接投资。比如,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就是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上述这些类型都属于非法集资的形态。而一般的向小部分亲戚朋友的单纯的民间借贷,即便其最终无力偿还,也不会因结果而变成非法集资的罪行。
  关于民间借贷,其中也是有非法的情况,但大多数的民间借贷其实还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操作的。而这就是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当然,若有非法集资行为的,则一不小心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罪,此时就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债权人不一定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这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民事诉讼法财产条款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财产条款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财产条款 1、第九十二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我国步入市场经济的步伐,各种公司成立的也很多。现在开一个公司也很方便,公司成立就会有法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人也会不可避免的有债权债务。那对于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下面为您解答。 一、法人的法律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我国公司债券流动性差有哪些危害
       一、公司债券流动性不足有什么危害?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成交量不足或缺乏愿意交易的对手,导致未能在理想的时点完成买卖的风险。 1、流动性极度不足。 流动性的极度不足会导致银行破产,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一种致命性的风险。但这种极端情况往往是其他风险导致的结果。例如,某大客...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成立...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 (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1、借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


·遭遇网络诈骗钱款如何追回
      遭遇网络诈骗钱款如何追回诈骗案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款项:第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赃物。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过程中,依靠侦查手段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及银行账户,随着案件的进展,在案件结束后应将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第二种方式,被害人主动提起诉讼追偿。被害...


·欠钱不还没有证明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证明怎么办?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借款情况的材料,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1、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2、格式合同可以预先分化风险,维护交易安全,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将风险转移给第三人,这是格式合同的安全价值。3、对于不特定当事人具有公平的价值。4、格式合同的采用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对经济的干预,...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债务进行分割。共同债务的分割与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些特例出现。那么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债务的分割原则又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一、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