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人有寿命的长短,在我国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是如此。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为了合理的利用土地,土地使用者只能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我们所知的土地使用年限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
  
  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 ?仓储用地50年;
  
  6、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
  
  1、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3、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4、《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综上所述,在我国农村的土地使用是没有年限要求的,也就是说农村的居民们对自家的土地有永久的使用年限,可以代代相传。但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不受限制并不代表对谁都适用,一般只适用于同村人员或宅基地的使用,而承包者就有承包年限的限制。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生活中常见的不动产其实就是房屋、土地等等。围绕不动产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由于不动产涉及的财产比较大,因此很多时候处理这方面的纠纷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此时就要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到底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关于不动产有关的纠...


·安徽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省近年来在我国城市化的建设中成果颇多,这一方面得益于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政府通过土地征收使得经济建设可以有大量的土地使用。根据法律的规定,政府征收土地需要给予补偿,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安徽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


·政府征地补偿办法新标准有哪些内容?
      政府征地补偿办法新标准有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来进行调整的。要求保障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征地补偿又有什么新标准呢,征地补偿又是根据什么来计算的呢?我们给您整理以下关于政府征地补偿办法新标准相关内容。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房地产商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大家在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房地产商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您在购房的时候可能会发现,店员会说的天花乱坠,尽量的将自己房子的性价比压的越低越好。但是可能您在实际买房过程当中才会发现,房子的面积超过了合同当中的面积,自然会影响到付款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子超过面积是怎么解决的...


·政府粗暴征地怎么办?面对粗暴征地应采取哪些措施?
      政府粗暴征地怎么办?面对粗暴征地应采取哪些措施?  一、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   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听证。对于农民起诉的合...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现如今许多人拥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的一些权益对于人们显得更为重要,对于划拨用地我们需要怎样去管理,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我们应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划拨用地,这些内容我们都需要去了解到,为您解答。 一、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


·石家庄主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国家所扮演的一个角色,是为人民服务的角色,所以国家所从事的一些行为都是有利于社会公众的,比如说建设一些基础公共设施当然,在建设基础公共设施的时候有可能会损害农民的一些私人利益,比如说征收土地。那么石家庄主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石家庄主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如下:  统一年产值平均标...


·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
      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 土地所有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同时继承土地使用权必然会涉及到很多问题,如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需要带带什么证件或者开具什么证明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关于继承土地使用权会涉及到的有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发内蒙古等偏远地区,因此大量的征收土地,对于征收的土地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主要是政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为人民着想。那么到底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