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包括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包括哪些?现在一些大型国企在融资的时候都喜欢发行债券,这样融资成本会低些。有些公司发行债券后,会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也就是拿到交易所进行买卖,这样有利于提高债券的流动性。目前,《证券法》对公司债券上市有严格规定,那么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有哪些?
  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长短。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是指发行人所申请上市的该种和该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可以多次发行公司债券,其累计发行额,即: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如期限长短不同,利率不同,可转换或不可转换等)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为此,具体申请哪一次发行的哪种债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则要求该次发行的该种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这是指发行人一直处于具备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状态,也就是说发行人应当保持公司债券发行时的信誉状态,而使该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实现,并且该公司债券的交易具有安全性。如果丧失发行公司债券具备的条件,那么该公司债券到期时在还本付息上将发生风险。
  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规则有哪些?
  《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债的信息披露作出了与上市公司类似的严格规定,发行人需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涉及财务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等事项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从业资格)、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评级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针对债券的特点,《上市规则》要求发行人披露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是否存在违约以及未来是否存在按期偿付风险的情况说明、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说明、涉及和可能涉及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诉讼事项等内容。债券上市期间,如发生可能导致债券信用评级发生重大变化,对债券按期偿付产生任何影响的事件或者存在相关的市场传言,发行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澄清。交易所将视情况对相关债券进行停牌处理。关于信用评级,《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应与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就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作出约定,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跟踪评级报告向市场公告。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应及时跟踪发行人的债券资信变化情况,债券资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调整债券信用等级,并及时向市场公布。债券上市交易后,如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以及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等情况,交易所将对该债券停牌,并在7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暂停其上市交易。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发行人可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交易所在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其上市。如违法情况后果严重,或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二年连续亏损等情况未能在限期内消除的,以及公司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上市。在正常情况下,债券到期前一周终止上市交易。综上所述,公司债券有一个到期日,其上市交易和股票有所不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主要包括债券发行期限在一年以上,发行规模大于5000万等。公司提出债券上市申请后,证券交易所会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考察,确保公司债券具备上市条件后会和发行方订立契约,确定挂牌日期等事项。
  
  
  


·在我国离婚财产过户要交税吗
      离婚财产分割完毕以后,基本上就是夫妻双方需要在银行做一些转账,如果是房产分割的话,正常的进行过户就可以了。由于房产在过户的时候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税费,这就导致有些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夫妻双方会觉得,在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可能也需要交税。而且我们身边也有朋友问过在我国离婚财产过户要交税...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精神损失费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精神损失费是多少?十级伤残赔偿金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对于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吗?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的,抵押权是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


·未报警,可以到交通队补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过程中,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材料,一般而言,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及时报警,交警赶到现场调查取证之后不久就会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但在生活中,有些时侯并没有及时报警,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到交通队补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


·交通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交通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的管理,相关部门一点也不懈怠,但是总有一些人不自觉的行为造成一些交通事故,危害他人生命健康,还为了躲过交通诉讼时效而选择肇事逃逸,那么交通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交通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不管是买卖交易还是承包关系,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了促使交易
      不管是买卖交易还是承包关系,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了促使交易顺利完成,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来作为保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也是不例外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怎么理解?合同种类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怎么理解?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


·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可以按照合同当中所决定的违约金来计算,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过高或过低都可以申请调整...


·新交规不系安全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新交规不系安全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4...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量刑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量刑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量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


·购买交强险需要缴纳多少
      购买交强险需要缴纳多少钱作为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交强险是所有机动车都必须要购买的,否则的话一旦被发现就要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做出相应的罚款处罚。而在具体购买交强险的时候,所需要交纳费用也是不一样的。那么购买交强险需要缴纳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买交强险需要缴纳多...


·车祸 对方全责 不赔付
      车祸 对方全责 不赔付车祸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在发生车祸后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进行划分事故责任,若是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医疗费用怎么办?除了赔医疗费还要陪什么费用呢?答就由我们对该问题的解答做出详细的阐述吧。 一、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医疗费用怎么办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