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传真、借条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

  

  扫描件的法律效力

     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南京律师网

  

  传真件的法律效力

      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其次,应根据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www.njLawyer.cn

  

  实务中即使传真件的性质属于原件,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南京律师网。比如,在当事人相互要约、承诺过程中所使用的传真件,只要一方的承诺尚未成立,该传真件就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或者,在可以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传真件之后,双方当事人就约定事宜又签署了正式合同文本,则该传真件也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内容的证据。最后,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前,要先鉴别传真件的真实性。传真件的内容可以通过复印等手段进行变造,因此,传真件在作为原件时虽具有完全证据效力,但一般仍需要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

  

  对于确认传真件的证据效力,首要方法是询问对方当事人对传真件的质证意见。若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进一步询问传真件上的传真标志、传真号码等是否属于该当事人所有。如对方不置可否,可依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来确认传真件证据效力。另外,也可查询电信部门发出传真方的电话机在特定时间传真的档案记录,与传真件相对照。该等证据的取得可能需要依法申请法律调取,电信部门的档案记录保存时间也需要引起注意。。


·附条件的合同的法律定义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条件,把条件的成就(发生或出现)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除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质权的特点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分为动产...


·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后果包括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以及赔偿损失。返还财产,即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一方对所取得的财产已没有合法占有的根据,据此取得的财产应当向对方返还,另一方对已交付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返还财产主要适用于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的情况,如果合同尚未...


·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通知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不能履行的一方便担负起通知的义务,及时告知对方合同不能履行的事实和原因,甚至在合同中也约定了这样的通知义务。但是,不履行方履行了通知义务,是否就符...


·通过传真签订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
      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怎么算逾期付款?
      买卖合同中,卖方就要履行按时交付货物的义务,而买方就要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但现实中就不乏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买方在收货后,因为资金困难、遗忘、交接不当甚至是故意不想付款的,算逾期付款,卖方可以向买方主张违约赔偿。 逾期付款时间的认定方法,主要分以下两种类型: 一是合同中...


·附期限合同的法律定义
      附期限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或终止的根据。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抵押登记的效力
      抵押与抵押权的成立  根据现行的《担保法》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林木、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因此,就此类财产来说,登记乃抵押权的成立要件,未经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此项登记学理上称之为绝对、设权登记,抵押权未成立即意味着抵押...


·买方第一笔货款逾期支付,可以不交货解除合同吗?
      生意场上,通常订立的买卖合同都涉及比较大的标的,需要卖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卖方才会发货。可是实践中,买方第一笔货款就逾期支付的,卖方有理由不交货,并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判断买方逾期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常用办法: 1、合同中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时间...


·物流法律关系的界定
      物流主体之间可能会形成以下几种法律关系:
    首先,第三方物流主合同法律关系,指的是第三方物流商与顾客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方物流企业接受客户委托,依据客户的要求处理相关货物,受托人根据实际成本加上利润收受一定的费用并提供相应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