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一、案由:撤销合同条款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 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家庭住址:
  
  
  被告: 建造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电话:
  
  
  三、诉讼请求:
  
  (一)请求撤销《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为办理《房产证》设置的不能实现的附条件(即: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
  
  (二)由于《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为办理《房产证》设置的附条件(即: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的说法违反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强制性规定。如果法庭不以欺诈撤销这一条款。在此请求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
  
  四、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见证据),付款购买一套住房。当时被告口头承诺3个月内办好《房产证》。当 年 月 日,被告借口原告“未按通知准时赶来签按揭”,不让原告进入小区。当年7月后,原告两次三番要求被告履约办理《房产证》。被告在 年 月 日,又出具一份《办理房产证的承诺》(见证据)。
  
  被告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不顾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是自已的法定义务;在《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被告采取欺诈的手段,设置了一道不能实现的附条件。尤如陷阱,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这份承诺说: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
  
  请看证据十一,由于与银行签订的是“抵押加阶段保证”借款合同。所以要想银行发放贷款,必须用《房产证》作为抵押。也就是说,有《房产证》是办理按揭的先决条件。但是,被告说:原告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如此是颠倒顺序了。
  
  究竟是办好按揭之后九个月,才能办《房产证》?还是必须用《房产证》作为抵押,才能办到按揭贷款?作为一家持续经营了20多年的房产公司老板,被告太和公司的法人代表,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他这样写,唯一的解释:就是欺诈。因为原告当时签署这一协议,是为了促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地履行。而被告的目的就是为不正当地阻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地履行。
  
  因为自认为拥有标的房屋的所有权,原告在 年被追问房产证,这才从当年法院的档案中翻出《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直到今年 月初,原告到 最高法巡回法庭后才得知: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因此,具状请求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撤销《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为办理《房产证》设置的不能实现的附条件: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如果法庭不以欺诈撤销这一条款。在此请求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此致
  
  第一人民法院 法庭
  
  原告:
  
  具体的内容以及细节方面的情况,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自行撰写。如果有必要的话,建议您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或者交由律师替为代写,这样可以保证合同撤销权起诉状的有效性,不会出现问题,以及能更好的得到人民法院的准许。
  
  


·派遣合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
      对于女职工来说,劳工期间怀孕是一件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果在派遣合同期内,自然有合同上规定的解决办法,可是如果合同到期了,那么派遣合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是这样的,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的孕期结束。不只是这样...


·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是什么样的?
      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是什么样的?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 ...


·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合同诈骗可以说是诈骗类犯罪当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一般是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而往往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也是比较大的。然而在我国对于合同诈骗的行为,也是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之后,才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另外,我国也对此罪做出了相应的法条规定。那么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


·诉讼时效有合同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诉讼时效有合同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两种不一样的类型,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在格式上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区别。那么,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呢?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供您了解。 一、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


·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
      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 一、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


·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一、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内容要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其中要注明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


·合同法撤销权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法撤销权效力如何认定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得我们在民事交易过程中,更倾向于选择签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基于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合同,损害自己的权益,此时若想行使撤销权,合同法里关于撤销权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呢。为了解决这一困惑,“”在此为您解答关...


·合同解除权异议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解除权异议期间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解除权异议期间是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


·花种子购销合同怎么写
      花种子购销合同怎么写 花种子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见附表 1)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达到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