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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岗位取消,员工拒绝去新岗仍在原岗待岗是否构成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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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不能因此完全否定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即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依据其劳动规章制度或双方的书面约定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劳动者利益。

  

  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应视为劳动者有将工作场所与工作内容变更或决定的权限委由用人单位行使的明确特约,用人单位始得行使对劳动者合理调职的权限,但用人单位根据特约行使调职权时应受到权利不得滥用的严格限制,具体而言,用人单位所做调职决定须具有经营上的必要性,不应使劳动者尊严或技能受损,且不应影响劳动者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利益。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关于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时均应当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表现在应当忠实履行勤勉的义务,该义务毋需用人单位专门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加以规定,若劳动者的行为已严重违背了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应尽的忠实勤勉义务。公司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非违法解除,依法不需承担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存在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未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支付生育津贴,应承担何种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


·未明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 [1995]264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的时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加班费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一)》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


·劳动者被行政拘留,用人单位可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由于行政拘留不足以达到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以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的话,理由缺乏依据。如果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投票通过的规章制度,其中薪酬管理制度篇中规定,...


·职工工作时间串岗受伤是否属于在工作场所内受伤而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职工所在的车间,而不是指职工本人具体的工作岗位。职工“串岗”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规定时间内没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要接受双倍工资的处罚。不过,请求双倍工资时要明确诉讼时效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失去时效优势。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请求双倍工资时,诉讼时效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 ...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后解除...


·临时工和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临时工”是形成于《劳动法》颁布实施之前相对于企业正式工的一个概念。《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明确,《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


·用人单位以工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社保补贴,能否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
      社会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济性,均衡分担了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将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让社会为个人风险买单,避免个人因独木难支而陷入困境。通过社会保险,解决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而且也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凝聚力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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