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政策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3、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土地的用途不同其使用年限也不一样,根据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相关规定,用于居住用途的可有70年的使用权,而商品房只有50年。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并不是从置业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开始算起的,而是从开发商成为土地使用者开始计算。
  
  
  


·安置房是政府征地拆迁了你原有的房子之后给予的补偿之一
      安置房是政府征地拆迁了你原有的房子之后给予的补偿之一。安置房与不同房子不同,那么如果住户不打算自己住,打算买卖给别人,这样可以吗?安置房买卖合法吗?安置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到底安置房怎么交易买卖?接下来为您解答这几个问题。 到底安置房怎么交易买卖?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


·合同诈骗罪管辖地合同履行地的公安是否有管辖权
      合同诈骗罪管辖地合同履行地的公安是否有管辖权?关于合同诈骗罪合同履行地的公安事由管辖权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土地有七类、八类土地二种: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荷城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杨和镇、明城镇、更...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具体是怎样的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具体是怎样的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


·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
      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随着社会的逐渐发展,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严重,拆迁成为重新分配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土地拆迁政策成为人民越来越关注的事情。一、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1、拆迁方式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


·城市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是什么?
      城市的现代化的建设需要将更多的土地纳入规划之中,所以伴随着城市的建设,城市的征地工作也正开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征收土地是要补偿的,补偿费是包括四个方面:土地费用的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补偿费都是按照年产值的倍数进行的。一、征地补偿费用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


·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正在不断地发展
      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正在不断地发展,各种娱乐活动越来越多。打麻将是生活中许多市民喜欢的娱乐活动,但是其也有越出其娱乐范围之外的违法行为。那么,政策中打麻将违法新规定是什么呢?对于打麻将,其实其本身而言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违法规定,但是对赌博违法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所以,我们接下来一起来看...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土地来实施的一项补偿规定。现实生活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也难免会遇到占用别人土地的情况,当然,也就需要涉及到赔偿。那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拉堡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313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93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830元/亩到19...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小产权房这一个概念,这主要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政府拆迁征地而出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并不是非常了解小产权房的性质以及与大产权房的区别,那么,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是出让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