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
  
  现今社会,离婚率升高,闪婚闪离也不再是新闻。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分裂,有关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通常来说应由离婚当事人协商决定,法院不好强制规定。所以,夫妻离婚之前需要起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下面是我们为您找来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2017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2017
  
  协议人:张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李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张某某、李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张某某与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6、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几套,分割办法,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不协助办理手续时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2、存款有几笔,存款银行、帐户、数额明细,分割办法;
  
  3、双方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情况和分割办法;
  
  4、家具电器、贵重物品、古玩字画的清单,分割办法;
  
  5、股票、基金开户情况,股票数量和市值,分割办法;
  
  6、汽车数量和产权人,分割过户办法;
  
  7、公司股权和分红分割办法;
  
  8、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数量,财产权益的分割办法;
  
  9、投保险的种类和数量及分割办法;
  
  10、赠与财产、承包经营收益、继承财产的数量和分割办法
  
  11、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几笔,债权数额,债务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几笔,债务数额,债权人名单,债务分担办法,一方不及时清偿债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一方赔偿损失 元。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协议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协议人:?
  
  
  ?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这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范本,为需要起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朋友提供了一个方向。该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应当包含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的分割,以及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于共同财产的列举,应当全面详细。此外,如果离婚当事人已经有了孩子,别忘了协商孩子的抚养费用。
  
  


·离婚协议自动放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可以吗?
      离婚协议自动放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可以吗?是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


·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诉讼离婚也不代表一定会准许夫妻离婚,此时需要看有没有达到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自然法官也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但是这个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认定离婚的条件以夫妻...


·离婚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存有争议,...


·不出抚养费的有探视权吗?
      不出抚养费的有探视权吗 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对于探视权的主体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


·假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会按照有
      假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会按照有关的法律进行分割,因为在法律上你已经离婚了,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上就视为真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在领取离婚证时已经生效。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假离婚。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


·儿子四岁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儿子四岁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用的,当然这个抚养费用的姐夫需要根据女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
      对于年轻人来说,婚姻是人生大事,要认真对待。我国早就提倡婚姻自由,双方有深厚感情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有时候,一些夫妻结婚是无效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请求判决婚姻无效,撤销婚姻。那么,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可撤...


·家庭冷暴力是指什么意思?
      家庭冷暴力是什么意思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夫妻双方都是冷暴力后的受害者,两败俱伤。往往还会不经意地让家庭冷暴力漫延至家中的小...


·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怎么判?
      现实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已经不能挽回时就会协议离婚甚至是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夫妻一方提出诉讼离婚,但另一方却拒绝出庭或者因下落不明而无法出庭,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怎么判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国家机关在对信息进行公开时,若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问题,需要保密。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侦查手段等也是不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布。为了制止那些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