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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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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金安区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一个问题,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综合考虑土地附着物、青苗补偿等费用的,具体的补偿的标准,每个地市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最新出台的六安市金安区征地补偿标准也是和之前的政策做出了一定的调整,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六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六安市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国土系统积极推动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明确征地补偿标准,全市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提高幅度为16.14%,市区提高幅度为16.61%。据了解,此次调整采取自上而下方式,由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省确定的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控制线,划定征地区域,测算各征地区域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测算后不得超过或低于省确定的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控制线1%。全市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提高幅度为16.14%,市区提高幅度为16.61%。按此测算,市规划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应由40000元提高到46644元,按上下浮动不超过1%,约为46200-47100元/亩。同时,市国土部门要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最新行政区划,划分补偿等级区域。市本级2013年新划入六安开发区的新井村、大桥畈村等行政村,按相关要求及实际需要,拟划入Ⅰ类补偿区域,市本级Ⅰ类补偿区域面积将由168平方公里调整为201平方公里。二、被征土地上的青苗,按下列标准支付青苗补偿费:1、被征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2、鱼苗放养2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2年的,按照放养鱼苗费的3至4倍补偿。3、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主干平均胸径大于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10%至20%补偿;主干平均胸径5至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60%至80%补偿。4、苗圃苗木、经济林、薪炭林按照其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2倍补偿;尚无产值的,按实际造林投资2倍补偿。幼龄林、新造林按实际投资2倍补偿。青苗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林业、渔业等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三、 征收土地的,按下列规定支付安置补助费:1、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每1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2、征收耕地以外的农用地的,每1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3、征收耕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每1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4、征收无收益土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其中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安置补助费可以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我们在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一定要严格的按照相应的补偿的标准来进行补偿,不可以徇私枉法。另外,对于六安市金安区征地补偿标准来说,对于不同的土地的类型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进行确定补偿的金额的时候,首先要进行土地类型的区分,然后再根据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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