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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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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一、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二、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2、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事实上,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就可以正式离职了,但有些单位却各种刁难,甚至是不给员工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允许的,而作为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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