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一、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样本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认购事宜,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甲方在位于____________ 拟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第二条 乙方认购房屋的面积
  
  乙方所认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的面积存在误差,双方需以货币形式采取“多退少补”原则据实找齐差价款。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同意按第____种方式付款。 第1种:乙方分期支付购房款。
  
  1、乙方签订此认购协议,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 元。
  
  2、甲方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________。
  
  3、乙方认购的房屋工程主体在封闭之日起,三日内须向甲方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________。
  
  4、乙方在该房屋达到入住标准时,须向甲方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________。
  
  第2种:乙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1、乙方签订此认购协议,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元。
  
  2、甲方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乙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逾期每日按1%收取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乙方原因无法正常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业务,乙方15日内同意支付至该房屋总房价款的95%,剩余房款在该房屋达到入住标准时支付完毕,否则此协议自动终止。
  
  本条所述逾期付款,是指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未予支付及支付未完全的。
  
  第六条、 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承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乙方。
  
  2、如遇下列特殊情况,除双方协商解决外,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期,因自然环境恶劣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延误工期的情况。
  
  第七条、关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更名的约定
  
  甲方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协议自动终止;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乙方可更名一次,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如更名须自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费用自理。
  
  第八条、 本认购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签署之日即时生效,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认购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关于认购协议的法律效力存在两种观点:必须磋商说和必须缔约说。必须磋商说是指当事人之间一旦缔结认购协议,双方就负有在未来某个时候为达成买卖合同而进行磋商的义务,只要当事人为缔结买卖合同进行了磋商,即履行了预约义务,而最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缔结成功则非其所问。必须缔约说则认为认购协议的效力就是缔结商品房预售合同,故当事人仅仅为缔结预售合同而进行磋商是不够的,还必须成功缔结本约,否则认购协议毫无意义。具体而言,还应视个案情况进行认定:
  
  1、如果认购协议内容尚不包括预售买卖合同主要内容,采用必须磋商说较为合理,因为双方对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仍未达成共识,认购书只能约束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就订立买卖合同尽到诚信义务的磋商,而难以约束其必须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经诚信磋商后难以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不应视为违约;反之则可要求其承担责任。
  
  2、如果认购协议已包括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采用必须缔约说较为合理。在商品房认购书确定房号、价格、面积等购房合同成立的条件时,应当认定其合同效力。认购协议未尽事宜,完全可以通过合同漏洞填补的方法确定,开发商即负有为认购人保留预订的商品房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售房人拒绝履行洽谈签约义务时,买受人才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其将房屋出售给自己。
  
  因此,商品房认购协议的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认购协议中没有包括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则认购协议是完全有效力的;如果认购协议中包括了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则必须要购房者与开发商缔结了本约,认购协议才有效力,否则它是没有意义的。
  
  有购房打算的,可以和房地产企业签订房地产认购协议书,双方达成一个购房的意向,等房子真正交付的时候,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认购协议书也是房地产交易市场中的购房合同的一种补充,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如果对于协议书的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一、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者政府将土地以承包转让的方式租用给企业或者个人,其中农村的土地承包使用最为常见,很多人发展经营,因为特殊原因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质押出去。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土地使用权...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公有制在我国体制中占主导地位,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资源归您集体所有而非公民个人私有,就以土地资源来说公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根据规定公民只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才能利用土地,而公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取得土地...


·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哪些?一、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2、 对下落不明或...


·在农村林地承包价格每亩多少合算
      在农村林地承包价格每亩多少合算 林地承包价格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和发包方协商承包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


·在我们需要对一块土地进行开发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土地归属
      在我们需要对一块土地进行开发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土地归属地的开发经营条件有哪些,才能确保工程稳定快速的进行。那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根据...


·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满后怎么办?
       一、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满后怎么办? 1.根据国家现在对商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或服务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2.商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就是指商铺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铺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


·新河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征地的现象,似乎在全国范围内都在实施,征地,是因为一些公共设施的建设需要,所以政府会将征得的土地,用于建设一些公共设施,或者一些开放商征地,用于开发房地产。那么关于征地都是有补偿的。新河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一、新河道征地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


·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建房子?
      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建房子?建造房屋的,需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建设房屋的文件。房屋没有建成,不可能有房产证。需要等房屋建设完成后,再凭土地使用证和建设批准文件办理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