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入职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作是我们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在离开校园后,我们每个人都要面临工作的问题。很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小白并不清楚入职需要做些什么,甚至有人入职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有《劳动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及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做出的赔偿。今天,就来带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入职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可以打官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三、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四、《劳动法》依据: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是我们每个人在工作前都应该知道的,有许多公司有或长或短的试用期,但这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些人并不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规则,入职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此时,您可以申请劳动法保护,要求用人单位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还应该支付您相应的工资及押金。我国《劳动法》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它使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拖欠工程款多少能起诉
      多少都可以。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都可以到法院起诉。当然,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给予其他处罚,取决于用人单位。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实施,该修正案第二十二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可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


·一、如何书写工伤鉴定申请书?
      一、如何书写工伤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


·二三四跖骨骨折工伤为几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作生活中如果出现受伤的情况我们是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或者是保险单位进行工伤补偿的,如果涉及到影响我们后续生活的伤势我们可以通过工伤鉴定对上市进行评级,如果属于评级标准其中的话,可以按照情况获得相应的补偿赔偿,那二三四跖骨骨折工伤可以鉴定为伤残几级呢? 二三四跖骨骨折工伤鉴定...


·一、劳动合同法二胎产假规定的是多少天?
      一、劳动合同法二胎产假规定的是多少天?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否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


·停工留薪期和误工费是同一个概念吗?
      停工留薪期和误工费是同一个概念吗停工留薪期和误工费不是同一个概念。误工费属于人身损害里面的赔偿项目,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工伤保险补偿的项目,不是一个法律规定,两个不在一起出现时性质是差不多的,误工费属于赔偿,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属于应该发给的工资。二、二者有什么不同停工留薪是《工...


·上塘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在上塘工作的职工,如果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人身伤害,应该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鉴定。按照程序,只有经过工伤鉴定,明确工伤等级后,职工方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鉴定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可以申请,那么上塘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下面我们透过本文了解下。 一、上塘...


·老板做假货员工不知情会判多久
      老板卖假货,员工不知情的话,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员工知情参与卖假货要付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


·工伤八级大概赔多少钱
      工伤八级大概赔多少钱 一、工伤八级大概赔多少钱 伤残等级依据伤残严重程度来判断,一般分为一级到十级,不同的标准获得的赔偿额也不同,工伤八级一般属于较轻程度的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八级主要有以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