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赔偿的护理费该怎么确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伤赔偿的护理费该怎么确定 一、工伤赔偿的护理费该怎么确定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
   (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第二、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二)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享受生活护理费。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这五项确定护理依赖程度。
  1、上述五项均需要护理的,为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为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二、如何确定工伤赔偿的误工费?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大部分的工伤事故中都会涉及到护理费方面的赔偿,而此时的护理可能是由专业人员提供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工伤职工家属自己进行的护理。但无论如何都是需要做出相应赔偿的,只不过在实际计算工伤赔偿的护理费的时候,由于具体的情况不同,就会导致最终的赔偿数额不同。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 一、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做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应该是指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应该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向其提出申请后,社保局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1、先到(市)县、区劳...


·工伤鉴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
      当代社会中,并不会有太多人关注工伤鉴定的具体事项,因此当自己受工伤是就会手足无措了。关于工伤鉴定的流程、手续及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标准都应该要知道。那么,工伤鉴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接下来和我们一起详细的了解一下,就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 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才能做完? 交了申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的好坏关系到民生,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国家对于水利工程的质量验收是有规定的,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水利工程,才可以被允许使用。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的资料。您可以一起来...


·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是很多用人单位的选择。我们知道,单位聘用员工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如果需要签,但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在试用期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要...


·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吗?
      临时工虽然和合同工存在一些差异,但是临时工辞职也是有工资的,那么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吗?我国对临时工的保护力度不够,这个问题经常被提出,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工伤鉴定多少时间限制?
      国家对劳动者的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一定的工伤赔偿。不过,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劳动者应到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国家对工伤鉴定的时间有一定的限制,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工伤鉴定多少时间限制吧。 一、工伤鉴定多少时间限制? 1、...


·为什么工资发了五险一金看不到?
      按照规定,只要是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要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劳动者基本工资的构成部分,应该体现在每月的工资单上。为什么工资发了五险一金看不到?五险一金能否换成工资?针对这些关于五险一金常见的问题,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五险一金能折换成工资么? ...


·国土部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什么
      国土部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什么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管理,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管理。 第二章 征地拆迁的实施职责 第三...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全文是什么?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全文是什么? 保险是每个人都很熟悉的东西,因为随着我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的就是生活的质量和保障,因此保险也就越来越多,参加保险的也越来越多,其中对于工伤保险很多人都很清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保险,那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全文是什么?下面就详...


·关于建设工程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房子、外面的工厂,商城这些都是与
      关于建设工程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房子、外面的工厂,商城这些都是与我们的建筑工程相关的,所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就非常的重视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质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单位工程由分部工程组成,分部工程由若干分项工程...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一、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