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对于有购房需求但是购房资金又不足的人们来说,二手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肯定都是有一定流程的。那对于购房人来说,购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
   1、双方沟通。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订合同。
  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申请房屋审查。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 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审核。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房款两清。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购买二手房会涉及哪些费用?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交易双方仅对房屋的价款进行磋商,而未涉及其它,那在实际履行的过程中往往就会产生争议,甚至最终使交易无法完成。所以,我们必须重视除房款以外的其它与房屋交易和使用有关的费用及其承担问题。
  房屋属于不动产,除了价款以外,还涉及一些其它的相关费用,主要分两类:
  1、二手房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税费,这是不可避免的。
  这类的税费可能包括契税、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如果原房产是非商品房可能还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上述税费按规定是分别由买卖双方承担的,税费的项目和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且随着时间的变化,相关征收政策也可能不同。取得产权的时间长短、二手房的类型(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普通住宅、别墅)也可能影响税费标准。准确数额建议在交易时,直接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确认。
  2、原房主在占有、使用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还会发生很多其它相关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这些费用如果存在原业主欠费的情况,可能会给新的业主带来一定麻烦。
  所以,从购买者的角度讲,应该在购房时确定是否存在上述欠费,如有欠费,一般约定应该由原业主在一定时间内清结。且最好在合同中保留一定的尾款,解决上述事宜后再支付。
  如果物业费和有线电视费已提前支付,也要明确购买者是否有义务向原业主再支付相应补偿。
  另外,原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是否转给新业主,是否需要支付相应费用?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交易风险。
  生活中,有不少二手房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以及其他之类的费用,都会变相的让购房者承担。且由于二手房本身的性质,二手房交易也存在着不少的风险,需要购房人谨慎防范。如果您决定购买二手房,在看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都不能大意,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给您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庭外和解房屋承包合同违约金协议书有效吗
      庭外和解房屋承包合同违约金协议书有效吗? 一、庭外调解 1、庭外调解,即诉讼外调解,是指由除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其他组织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和仲裁委员会,因而诉讼外调解主要...


·买二手房贷款没下来算违约么
      买二手房贷款没下来算违约么 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 第...


·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
      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现在买房已经不只是一种刚需,也能是一种投资,那么为了保证卖房和买房双方在交易前中后期的共同的利益保证,我们通常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的注明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本文就可能列出的条款做出了一个详细的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房屋买卖合同义务依法应...


·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如今,我国很多地区的房价都是居高不下,面对这种情况,各地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会选择按揭买房,这样还能买的起房屋。但是按揭买房不注意其中的细节,就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您知道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
      我们知道,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对于那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去抵押,否则不但起不了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在法律上,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 房地产抵押,...


·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转租并不是不可以,但建议当事人最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房屋转租的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承租人将其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需...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自住型商品房需要的材料明细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


·过户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的合同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合同,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注:金俭:《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现代法学》1996年第1期。)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最长是多久?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他项权利专指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对房屋拥有的某种特定权利,主要是典权和抵押权。他项权利的基础是房屋所有权人和他项权利人的合意行为,但由于他项权利内容中包含着直接支配房屋的物权性质因而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