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特殊劳动关系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特殊劳动关系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是和标准的劳动关系有所区别。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成特殊劳动关系,在确保劳动者享有基本的保障之外也可以确保劳动者享受其他劳动保障待遇。那么关于军人的特殊劳动关系是什么呢?下面带来详细解答。
  
   劳动法对优抚军人有特殊规定。即劳动法律规定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对于优抚军人有很多特殊规定。
  如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军人;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对用人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或者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以及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九条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四十六条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第四十八条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综上所述,制定特殊劳动关系就是为了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明确劳动标准,解决劳动争议。关于军人的特殊劳动关系的含义清晰而且明确,军人确实可以享有这种特殊劳动关系。而特殊劳动关系并非创造一种新的劳动关系,而是适应当前的劳动力市场所做出的规范。
  
  
  


·辞职后原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原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作为劳动者,要遵守所在单位内部的章程制度,承担一定的职务与岗位。那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起看一下: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人防工程结束之后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检验质量的彼岸准是否合格,验收质量合格时候就会进行工程款的结算,那么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


·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 按工伤处理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向是很看重的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向是很看重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在我们国家是有一套非常明确的标准的,然后开发商是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建设工程的质保金一般都是需要是工程的总造价的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同时规定了在质保的期间内施工单位要对建造的建筑进行维护。建设工程质保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拒绝恢复劳动关系执行怎么办?
      作为一名朝九晚五,勤奋工作的上班族,与公司维持良好的劳动关系是相当重要的,这关系着我们发展前景和薪资水平。那么当我们遇到公司以莫须有的罪名而被辞退的情况时,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使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执行呢?下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


·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坏处有哪些?
      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坏处有哪些? 可以从理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来理解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


·疫情影响无法上班工资发吗?
      疫情影响无法上班工资发吗?员工疫情期间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


·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当你辞去之前的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马上办理入职时,却被告知之前的公司并没有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关系,无法入职新的公司的时候怎么办?不用着急,接下来我们问您解答,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处理。 一、到劳动部门投诉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情形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情形 关于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