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公司清算分为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大类,其中解散清算又分为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2种情形,而强制清算是指在自行清算不能的情况下启动的司法强制清算程序。1、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如果公司财产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则公司应当通过解散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清理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额清偿所有债务并且分配完毕剩余财产后终止法人资格。2、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算能力的,则公司应当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清偿债务后终止法人资格。由此可见,强制清算程序是以资产大于债务可全额清偿债务为前提的,而破产清算则是资不抵债、不能全额清偿债务时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债务,对同一顺序的债务在破产财产不够清偿时按照比例进行清偿。由于强制清算程序启动的前提是资产大于债务,因此,强制清算程序的启动不具有冻结清算中公司财产的效力,对于强制清算中公司的给付之诉和强制执行等原则上不具有停止效力。而破产清算启动的前提是资不抵债,因此,破产清算程序一旦启动,所有针对破产企业的给付之诉不得再行提起,对于申报债权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只能提起破产债权的确认诉讼,而且所有针对破产企业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有债权债务关系一并归入破产清算程序中一揽子解决,以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二、强制清算适用情形有哪些?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三、强制清算的特点是什么?1、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方案经法院确认后执行;在强制清算程序中法院介入的程度比破产清算而言相对有限,法院在强制清算中主要职责包括指定和更换清算组成员、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决定是否延长清算期限、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但应当注意的是,公司清算案件中法院的职责并不仅是指定完清算组成员,而是监督整个清算程序、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案件才算审结。2、清偿债务方面,引入协商机制清偿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不必然进入破产程序,即,如果公司清算中出现破产原因时,债权人能够基于意思自治自行协商通过债务清偿方案,则无必要当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只有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从而提高了清算效率,节约经济成本。3、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凭裁定办理注销手续。由此可见,强制清算属于公司清算的一种,是在自行清算无法顺利执行的情况下使用的,尽管和破产清算有些类似,但是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在强制清算下,公司是资产是可以支付债务的,债权人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话,就说明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了,股权的权益很可能得不到维护。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如果公司即将面临破产,要进行破产的清算,清算和处理公司的债务以及财产。对于公司的债务,公司一定要进行担保,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对于一般的债权来说,会享有优先受尝的权利。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具体内容。 一、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收入不抵支出自然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的重要程序就是破产清算,对于企业来说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都会非常重视,但是对于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人却不了解,那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有什么呢?...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二》并未对强制清算程序作出细化的规定。《清算纪要》第7条,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的有关证据;申请人对被...


·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债务人的破产范围
      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债务人的破产范围 一、相关法规 《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第2条规定:“企业对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处分权,以该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除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外,还应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


·破产财产管辖移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破产财产管辖移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一、什么是基金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一、什么是基金终止与清算 ? 基金的终止是指基金因各种原因不再经营运作,将进行清算解散。基金终止须依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契约(公司型基金为基金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并报证监会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应当终止:...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


·怎样认定虚假破产罪
      虚假破产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不仅要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而且要给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才能构成本罪,才能予以追诉。那在司法实践中,该怎样认定虚假破产罪?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认定虚假破产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有哪些
      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程序时间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


·公司破产清算发达国家的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发达国家的清算流程是怎样的?随着当今社会国际化的不断提高,有不少的朋友也有去发达国家开公司赚钱的念头,这也侧面反映了中国经济实力日渐强大。但是做生意是有风险的,尤其还是在外国做生意。那么假设真的不幸在外国开设的公司倒闭了,公司破产清算发达国家的清算流程是怎样的;企业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