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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抚养权探视孩子可以带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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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一般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就会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法律上这样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孩子身心发展是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进行。同时也是为了维护父母双方的相对权益。但是法律对探视权还是有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探视孩子可以带走吗?
  
  一、探视孩子可以带走吗?
  
  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
  
  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
  
  可以带出去玩,但一定要送回去的。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探视权是父母探望孩子,履行父母抚养义务的权利,是一种民事权利。可探视权并不是抚养权,他不能对孩子进行抚养权相关的权利。也就是说拥有探视权的一方,不能对孩子行使抚养的权利。针对探视孩子可以带走吗?的问题,我国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但是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就可以带走孩子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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