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违约,可以定金、违约金同时索赔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适用。依照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支付,一方面意味着主合同的解除,违约一方不再承担对主债的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它可以作为预定赔偿额,受害人对于超出定金数额的损失,不得另外提出赔偿。而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导致合同的解除。

  2.我国法律对于定金制度是这样规定的,如果适用定金罚款,定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主标的额的20%,交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无法退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对于违约金制度是这样规定的,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违约金支付后仍然无法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支付其实际损失,如果违约金支付后远高于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违约方也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违约金。

  4.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效力要弱。而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被担保法加以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5.我们可以在订立合同时仔细衡量,看哪一种方法能最大程度地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国婚姻法定年龄2023
      男女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对其是否满足结婚条件作出审查,同时也会询问当事人一些必要的问题,而其中明确要求了双方都必须要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才行。那么婚姻法定年龄2018是多少岁呢?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婚姻法定年龄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


·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家庭暴力行为可以说是导致夫妻离婚的又一因素,并且由于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还可以要求施暴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但在家庭暴力中通常还包括了性暴力和冷暴力,那其中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家庭...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其实按照现在时代的发展速度,很多农村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也越来越好,在离婚以后有些情况下,农村孩子的抚养费其实不会比城市孩子的抚养费低太多。有一些人总是认为农村离婚的话,在孩子的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上可以少给一些。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一、农村离婚孩子抚养...


·在我国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再起诉会判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再起诉会判吗?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


·一、社会减免抚养费申请书可以写吗?
      一、社会减免抚养费申请书可以写吗? 一般不可以减免,一次性交纳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


·一、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什么?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夫妻办离婚哪些财产离婚不分割
      哪些财产离婚不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在我们如今的社会,各种各样的诱惑充斥着,致使离婚率越来越高,因此,离婚早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但是在离婚的过程中,也存在一方不愿离婚的现象,以至于对方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


·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现如今的年轻人,在考虑结婚关系的时候并不是特别的谨慎,于是这也就造成了社会中“闪婚闪离”现象的出现。当然,结婚关系会涉及到财产的纠葛,离婚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些分类?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
       不管是以怎样的方式进行离婚,此时都必须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后,才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这时,有的人可能就会事先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来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那常见的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 有不少的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


·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复婚又离婚,这在实践中还是不少见的,虽然这样做不好,但还是存在的。那么又离婚肯定涉及财产分割,那么,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