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呢?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夫妻间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矛盾、不孝敬父母等各种矛盾的逐渐累积或叠加而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如果双方无法友好协商达成离婚的话,其中一方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当一方起诉离婚时,只有得到立案受理方为有效。那么,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呢?
  
  一、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立案需要准备的法律文件
  
  1、民事起诉状原件一式两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一份。
  
  4、结婚证或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份。
  
  6、子女出生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7、相关财产证明复印件一份。
  
  8、案件受理费。
  
  9、《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一份。
  
  二、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立案的流程
  
  1、确定管辖法院。
  
  2、立案大厅取号,带齐起诉所需材料面见立案法官。
  
  3、受理审核。
  
  4、交纳案件受理费。
  
  5、换票、交票、立案完成。
  
  原告拿着交款通知书法院留存联和银行开具的白色缴费单据,到法院的收费窗口换取诉讼费发票。法院的收费窗口将交款通知书和白色缴费单据收回,在给原告开具《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一式三联,原告将其中两联交给立案法官,将“交款人联”自己收存。立案法官收取原告的立案材料和两联《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后,立案完成,法院受理该案。
  
  三、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情形
  
  1、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
  
  2、依法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起诉的案件。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男方在此法定期限内不得提出离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述情况包括女方流产的情况在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起诉离婚必须要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按照规定的立案流程到所辖法院申请受理,还要注意上述提到的几种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情形。婚姻关系是以双方感情为基础的,而感情是可以通过双方努力逐渐培养改善的,家庭方方面面的矛盾有赖于双方共同积极面对、合力解决,万莫轻易走上起诉离婚的道路。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大家知道
      您知道,要是夫妻之间协议离婚失败,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那么您知道,若是双方不在同一个居住场所,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管辖法院受理的话,应该是在哪里?为了解决您的问题,本站我们为您找来了以下相关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程序 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


·一、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那么就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有一方有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给子女要出抚养费。但是有时候,有些家庭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支付抚养费一方可能要减少对子女支付的抚养费,那么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呢?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尽...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小孩抚养权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那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日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民法典》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具体而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一)...


·一、小三到法院告要抚养费吗?
      一、小三到法院告要抚养费吗?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许多人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是会导致许多更严重的问题出现的,双方也都不会愉快的解决,所以您需要了解一下关于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抚养孩子吗怎么争取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 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抚养孩子吗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律师...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要少分
      很多夫妻关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一些过错行为而导致分崩离析的,而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过错方是不是要少分一些财产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代保管父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算,《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现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现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处理,但现实中却可能出现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那在离婚之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呢?如果你不太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众所周知,婚姻中的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