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出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现代社会,是一个文明法制的社会,人们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人们的权利也收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即使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对公民造成伤害,需要进行国家赔偿。那么,提出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耳机诶是一下国家赔偿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明确,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决定的等8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决定重新审理。《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这8种情形具体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决定的;原决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决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决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原决定遗漏赔偿请求,且确实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据以作出原决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原审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赔偿监督程序的适用范围,即本规定仅适用于对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的监督,行政赔偿案件的监督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赔偿监督有三种形式,包括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诉、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人民检察院监督;2、规定了申诉受理和审查程序,明确了申诉的主体是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其承继者,制定了申诉立案的条件及审查申诉案件的原则、方式、期限、处理意见;3、明确了人民法院决定重新审理的情形,强调人民法院对生效赔偿决定内部监督是国家赔偿监督的重要途径;4、确定了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处理方式,凸显人民检察院对生效赔偿决定的法律监督职能;5、规定了重新审理程序,细化了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赔偿案件的原则、方式、期限、处理意见,确立了重新审理赔偿案件一般遵循赔偿委员会审理程序的规则;6、规定了几种程序性事项的处理,包括申诉审查、重新审理期间出现的应当中止、终结的情形,撤回申诉、撤回赔偿申请等情形。据介绍,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没有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如何进行监督的规定。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订时,增加了对赔偿委员会决定进行监督的内容,即第三十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出台的《规定》,是在借鉴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充分总结国家赔偿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该司法解释,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宗旨和修法精神,严格规范人民法院申诉审查、重新审理的程序和标准,充分保障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申诉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明确的规定了进行国家赔偿的范围,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国家机关受理国家赔偿申请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必须做出受理,以及一些程序性的处理事项。如果您对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我们建议可以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财产都要平均分配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解除,此时如果有共同财产、债务的话,那需要同时处理,当然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


·非婚生子女的含义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
      非婚生子女的含义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父亲母亲无婚姻关系的子女。二、我国非婚生子女的认领的方式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参照世界各国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基本原则方面...


·一、离婚纠纷案件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纠纷案件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


·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该怎么处理
      在我国,私生子一般被多数人瞧不起,而之所以成为私生子其实并不是孩子的错,主要还是因为他的父母在没有办理合法结婚手续之前就剩下了他。但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对于私生子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的。因此即使属于私生子,作为父母也是需要进行抚养的。那现实中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表兄弟姐妹之间是否可以结婚登记
      现在我们说的表兄弟姐妹之间,其实主要是指那种关系比较近的,当然也不排除本身血缘比较远,但双方平时走的比较近的那种表兄弟姐妹。实践中,如果表兄弟姐妹之间产生了感情的,这种情况是是否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表兄弟姐妹之间是否可以结婚登记 所谓直系血亲,是...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要出什么手续?
      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结婚之后会发现双方在各方面并不合适于是选择离婚。但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会有一部分共同财产,这部分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进行分配,离婚财产的分配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裁决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要出什么手续?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


·未婚子女抚养协议签了对孩子好吗?
      未婚子女抚养协议签了对孩子好吗?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年轻人未婚生子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双方之后没能如期办理结婚手续,而选择分手,则应该明确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情况下,双方会签署一份子女抚养协议书,规定好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标准。那么未婚子女抚养协议签了对孩子好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表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所谓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一、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这是要看对方的收入情况,同时还要看受害者受伤的具体情况才能计算出来。 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 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