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土地使用证违建征收有没有补偿,违建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有土地使用证违建征收有没有补偿,违建构成要件是什么
  违章建筑虽然经过整改之后已经减少的很多,但当前社会还是存在部分违章建筑,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违章建筑比较多,管理也还没有深入。当违章建筑涉及到征收问题的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如果自身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这些有土地使用证违建征收能不能得到补偿呢?
  
  有土地使用证违建征收有没有补偿?
  
  具体需要看土地当时的情况,如果对于土地是有规划的话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但是确实属于违章建筑且没有在规划内的可以无偿拆除,只需要给予土地的补偿。
  
  违法建筑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建设、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违法性是界定违法建筑的根本标准,这也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的亮点之一。将“违章建筑”修改为“违法建筑”,一字之改,体现的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体现的是对依法行政的要求。
  
  行政机关只有在有明文的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认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才能依照法律的规定无偿拆除该房屋,否则,该项财产应当视为或者推定为合法财产,行政机关无权予以任意处置,而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条件予以征收补偿。
  
  “违法建筑”中的“法”,应当仅指法律、法规,不包括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这是因为,违法建筑的最终法律后果可能是没收违法建筑或者强制拆除,没收违法建筑的实质是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有法律、法规才能设定没收违法建筑类的行政处罚,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该项行政处罚设定权;而强制拆除在法律上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只有法律才有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
  
  当然,在法律、法规已经设定了相应的没收违法建筑或者限期拆除职权的情况下,在上位法的规定范围内将其具体化的合法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仍然是可以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根据的。
  
  事实上,我国法律有关违法建筑的规定很多,范围也很广。
  
  例如,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此外,铁路法第四十六条、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港口法第四十五条、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等法律条款,都分别从不同角度对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有关职能部门在界定违法建筑时,必须充分考虑上述实体法的有关规定。
  
  2、客观上表现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上述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等
  
  对于违法建筑的范围认识并不一致。一些人认为,违法建筑就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即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违法建设行为所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还有一些人认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占地所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土地管理法对非法占地建房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我们认为,如果单纯考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设行为所形成的违法建筑,可以不考虑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土地管理法处理的非法占地行为主要是指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但是,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筑问题,并非一概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来掩盖其大量的土地征收之前已经建设但征收后长期未予补偿拆除的房屋的处理问题。
  
  这类房屋的建设实际是在集体土地上进行的,但是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时又未予补偿,从而演变为原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这类房屋单纯用城乡规划法或者之前的城市规划法是无法解决的。
  
  鉴于此,笔者认为,违法建筑包括违反土地管理以及规划管理两方面法律规定的情况,对于违法建筑各级政府应当协调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综合治理。
  
  3、违法建筑已经存在,但并不一定要求已经竣工完成
  
  违法建筑当然要以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存在为前提。只要违法行为人已经投入资金、设备等进行了建筑物、构筑物的实际建设,因违法建设行为所形成建筑物、构筑物,均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违法建筑并不要求一定是一个已经建成竣工的建筑。
  
  相反,越是早期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早制止,对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和社会财富都是一种保护,避免建成再拆除造成更大损失。因此,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建设行为非常重要,越早越及时,损失越少,处理的难度相应也越小。
  
  4、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
  
  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通常采取过错推定原则予以认定。即只要相对人有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即推定其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除非法律有特别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对其违法行为性质的定性。
  
  这与刑事违法行为的主观过错认定存在较大差异。对违法建筑的认定亦如此,只要违反法律、法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一般应当推定建设者主观上存在违法的故意或者过失。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基于对国家机关的违法审批等行为的信赖而进行建设行为,除非系当事人骗取,应当减轻违法建筑当事人的过错责任。违法建筑的处理对象一般应当是违法建设者,不是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人,也不是违法建筑的承租人,施工人、承租人通常对违法建筑行为没有过错。
  
  5、违法建筑的法律后果并非一律无偿拆除
  
  行政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违法程度各异,社会危害性差异也很大。因此,一般情况下,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制裁都规定了一个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幅度,对违法建筑的处罚亦是如此。
  
  农村地区很多人对此还不够了解,所以很多时候会为了自身的便利搭建一些建筑,虽说这样做自身便利了许多,但是政府的规划和管理就会非常困难,所以这些违章建筑如果是不允许存在的话,自然是无法得到相应补偿的,有土地使用证违建征收补偿的话,我们就需要看当时是否对此建筑是有规划建设来定夺有无补偿。
  
  
  
  


·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该如何?
      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该如何?关于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问题,在我国《物权法》尚未正式出台前,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还未得到界定。生活中,人们往往能够分清楚商品房的个人使用权面积和共有使用权面积,但对于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划分也一直处在模糊处理的状态,由此,当我们遇到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又...


·宅基地使用权强拆赔偿是怎样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房子就是他们的唯一住所,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一旦房屋强拆他们唯一的住所对农民来说可能真是无家可归。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强拆赔偿,怎样保障农民的权益,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 一、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1.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 一、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而农村土地都是集体的,所以在补偿时,不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里,补偿的分配方式会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1、补偿给股东 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如何计算?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的计算是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应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土地抵押期限可确定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及履行期届满后两年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期限的计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关于这个疑问,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司注册地址是可...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范文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


·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
      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随着城市化的不断进行,越来越多的农村用地被征收用于建设城市,征地补偿如何分配也是征收土地是否能顺利进行下去的关键。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方法,但是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很多人却不太了解,下文将带来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方法的具体介绍。一、征地...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征收工作开展也越来越广泛,国家需要征收大量的土地实施建设项目。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相关政策。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是有所差异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 2015年4月7...


·国有土地怎样分开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怎样分开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怎样分开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如何办理 1、基本流程 (1)交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审,验证是否可以办理。如果该土地有抵押,则不能办理。 (2)交房屋测绘报告; (3)交土地分割登记宗地面积统计表(包含全楼盘所...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