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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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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解释,如果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这里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即只要属于上述情形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作为其辩护人,而无须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二、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二
  对于下列情形,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这里的“可以”就是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为其辩护,也可以不为其指定,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如果被告人属于第1种情形即经济困难的(经济困难的标准按案件受理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在我院向其送达起诉书副本时,会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于二日内提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的住址、电话等情况,让上述人员协助其向法院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我院再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
  三、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刑事诉讼中,刑法法律援助的条件是经济困难、限制行为的人或者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等等,符合这些条件的,法院就会允许或者制定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可以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识更好的为当事人维权,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法律援助可以更加面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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