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 相信开车的朋友们都知道,当交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
  
  相信开车的朋友们都知道,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会出具一份被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材料。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此外,根据实践的经验,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该注意一下事项: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4、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7)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
  
  (8)财产损失较大的。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此外,您还应该要知道,若您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您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而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的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的有误工费吗?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如果没有固定工作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可按当地人均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1、家庭主妇:家庭主妇虽没在外挣钱,但他们的劳动对于家庭其他人员的工作有价值,能支持和保障其他家庭成员获得收入,误工可以...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一、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1、自然灾害多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 2、保险责任增加了“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3、对“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了扩展解释——“ 被保...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一、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冒名顶替罪怎么处罚
      在我国,每年都有很多起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由于车辆的增加,驾驶人自身的原因以及道路交通规划的不合理等等。当遇到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时候,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可能会选择由别人来进行冒名顶替。那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冒名顶替罪怎么处罚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状如何写有效?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状如何写有效?1、文书名称"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在三大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种类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关系的多样化,证据也逐渐呈多样化的趋势,比如交易记录。那么,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诉讼证据的种类。 一、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1、 书证 书证即以文...


·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 一、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
      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 一、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


·拒不交还遗失物多少构成侵占罪?
      拒不交还遗失物多少构成侵占罪?在日常生活中,有时我们会看到有人拾金不昧,有时我们也会看到有的人捡到他人的财务时拒不交还占为己有。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如果金额涉及较大的话会构成侵占罪,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您是否知道拒不交还遗失物多少构成侵占罪?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拒不...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了要怎么办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了要怎么办购买车险主要还是为了在发生事故的时候,能够转移当事人的风险。但现实中,也不是所有的事故都是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而即使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一部分当事人也不清楚此时要怎么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了要怎么办。 一、车辆发生保险事故...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可以重新考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可以重新考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