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吗,申请程序是?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吗,申请程序是?
  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我们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不能随意进行土地使用。在一般的使用过程中还是要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然就会将合法的使用手段变为非法手段。那么,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吗?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我们在拥有土地使用证之后,就对土地具有使用的权利。但是这种使用还是建立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上进行,不然就是非法使用土地。对于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吗的问题,我们可以参考具体的申请建房的程序,这样就可以帮助我们能够很好的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快的建好房屋。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一、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所以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一、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看守所异地临时羁押期限,但对每个阶段及情况作了具体规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超过8个月零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国,如果政府要将老百姓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建设公益项目,应对被征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障被征收人员的利益。甘肃省近几年经济发展迅速,不少地方都在开展征地补偿工作。而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今天我们要和您了解的是甘肃省甘南州...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 1、独生子女; 2、新婚夫妇持准生证的; 3、符合晚婚条件的大龄青年(独生子女除外); 4、配偶一方户籍在外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关于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一般都会有两个证书,一个是房产证,还有一个的是土地使用证。那么关于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吗?要的,过户需要将两个证书都过户了,不要求一起过户,可以一前一后,两个证书都过户好了之后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过户成功。 一、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需...


·2023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
      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


·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身份证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身份证丢失,当事人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但有些人因生活在异地,且因工作或者生活的原因而不方便回到原居住地办理补办手续。那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农村土地使用一般来说我们都会拥有土地的使用证明,但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的问题,这样的话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就无法自己去处理,这样的话就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那如果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问题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之一,其中对于征地补偿各地政府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是直接的金钱补偿有的是产权置换,这些做法关系到被征地者切实利益应当引起政府的重视。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的断完善,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从根本上保证了该标准的正确,切...


·划拨土地能否转让,有什么规定?
      划拨土地能否转让,有什么规定???????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要提前进行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的规划做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划拨和出让,前者是无偿取得的,后者是有价交换。因此对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管理相对严格,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划拨土地能否转让?一、划拨土...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2003年12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12月1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