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维修的工程验收单的范本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维修的工程验收单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每一项工程在完成之后都是需要由相关的人员进行验收的,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样的,维修工程也不例外,这个时候是有一份验收单,那么,维修的工程验收单的范本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维修的工程验收单的范本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范本
  
  工程概述:
  
  此工程两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37平方米,层高2.8米装修工程。
  
  验收结论:
  
  该工程装饰面层多处空鼓、开裂(见委托单示意图③⑤⑧⑨⑾),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9.0.2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一厅门及门框油漆有刷纹、流坠(见委托单示意图⑿),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9.0.3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漏刷、脱皮和斑迹,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一厅地砖空鼓率20.8%,二厅地砖空鼓率12.5%及卫生间墙砖空鼓率5.98%(见委托单示意图②⑩⒀),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8.1.4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单块板边角空鼓率不得超过数量的5%。
  
  墙体电源线未套线管直接埋入抹灰层内、顶部电源线分线处接头未入线盒(见委托单示意图⑦),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3.0.2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导线距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得少于50厘米,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给水管未做固定,管路弯曲(见委托单示意图⑥),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2.0.2管道安装应横平坚直、铺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卫生间坐便器,下水口周边有渗水痕迹(见委托书单意图①)因无水源,无法做通水试验(固该项结果有水源后待定)
  
  二、验收的注意事项
  
  对于装饰工程的验收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要包括墙面验收,木工工程,水电工程,油漆工程。这几个比较重要的环节。这几个方面一定要注意:
  
  木工工程验收
  
  1、面板的纹路是否基本一致
  
  2、实木线条收边是否平整光滑
  
  3、柜门的密实程度是否在±2mm内
  
  4、面板是否存在被划伤痕迹
  
  5、门框垂直是否控制在±3mm内
  
  6、面板的接缝及擦角是否严密
  
  7、面板的粘结是否存在空鼓现象
  
  8、门与框之间的缝隙是否控制在±3mm内
  
  9、木作拉门、窗是否顺畅
  
  10、抽屉推拉是否顺畅
  
  11、柜门是否存在变形情况
  
  12、柜子与地面是否垂直
  
  13、木地板铺设是否平整
  
  14、吊顶是否平整
  
  水电工程验收
  
  1、水管接头是否存在漏水现象
  
  2、下水道及马桶是否存在堵塞现象
  
  3、各个控制开关是否顺畅
  
  4、是否存在漏电现象
  
  5、插座是否都能使用
  
  6、视频及音响线路效果如何
  
  7、空调排水是否顺畅
  
  8、空调、热水器、插座、照明用电是否各成一路
  
  9、是否存在断路问题
  
  10、洗脸及洗菜池是否存在漏水现象
  
  墙面验收:
  
  1、散水是否流畅
  
  2、防水是否合格
  
  3、是否存在裂痕
  
  4、是否存在空鼓现象
  
  5、平整度是否在3mm以内
  
  6、沟缝是否完整无黑线
  
  7、沟缝是否在2mm以内
  
  8、砌筑墙体垂直度±3mm内
  
  油漆工程验收
  
  1、油漆表面是否平整
  
  2、表面是否存在粒状脏物
  
  3、线条钉眼的配色是否不很显眼
  
  4、是否存在变色现象
  
  5、墙面的阳阴角处理是否平直
  
  6、是否存在裂缝现象
  
  7、天花石膏线条接头是否明显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其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是对工程的概述,第二就是对于验收的结论的列举。因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您对于维修的工程验收单的范本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职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


·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 谁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具体的时限规定不一样,但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才行。那要是出现了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呢?可能有的人真的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


·工伤是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伤害
      工伤是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伤害。工伤可以收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因为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此时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1.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是工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企业的员工如果在工作时受伤是会被判定为工伤的,这时企业就需要对员工的伤负责,并且进行一定的赔偿。不过赔偿会根据工伤伤残等级而有所不同,所以这时许多人就想知道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 一、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工伤认定后,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一般由当地劳动能力鉴...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如何申请工伤的认定,也对于的申请认定期限,申请材料等内容知之甚少。为了帮助劳动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在这里,我们将详细告诉你工伤如何申请认定,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


·疫情上班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上班工资怎么发放?员工在疫情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发放,但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由于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


·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结工资
      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结工资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际操作中基本有两种:一个是离职那天就当面...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按国家规定,男性60周岁以上和女性50周岁以上(公务员女性为55周岁)的人,已经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只能建立劳务关系。当然,全国各地的政策对劳动和劳务关系的判断都各执一词,也有一些地方法判决是劳动关系,主要考虑员工超龄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