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生活来源,但是对于工资报酬的范围,比如说,工资包含哪些部分,不包含哪些部分等等,很多人还是不清楚。也有很多女职工在“三期”期间被单位克扣工资,那么女职工“三期”如何支付工资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一一解答。
  
  一、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1、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3、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二、女职工“三期”如何支付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具体的工资支付标准,则需要分段来看:
  
  1、怀孕期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即员工因产前检查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因此,女员工孕期请假在医疗机构检查时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也不能扣除。检查费、治疗费等可以由生育保险支付或报销。
  
  2、产期工资。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也是连同企业是否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综合考虑的。在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生育保险的情况下,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产期间发生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也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列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该女员工发放了工资,生育津贴则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领取,以充抵已经支付的工资。有些地方法规还规定,如果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不足部分,应由其所在单位以补齐。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1988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正常产假期间照发女员工的工资。
  
  3、哺乳期间工资。哺乳期是产假之后的一个时间段,在这段期间,女员工是需要正常上班的,但是每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而且不包括路上的交通时间。因此,女员工处于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也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金水平支付工资待遇,不能擅自(单方)降低和减少。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资是职工的劳动报酬,是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来源,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职工的工资被单位拖延,很多女职工在“三期”期间工资被克扣,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的。以上就是对工资报酬的范围的介绍,若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腰椎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遭受到了伤害,那就是属于工伤,依法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但是,在工伤赔偿之前先需要对于工伤的程度进行认定。有人问我们——腰椎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详细说明。 一、腰椎骨折工伤鉴定标准 腰椎骨折工伤...


·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中,我们看到的律师一般都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的,也就是在法庭上看到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那要是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


·受到社会生活当中诸多因素的影响,在生活当中不管是谈工作或者是
      受到社会生活当中诸多因素的影响,在生活当中不管是谈工作或者是朋友聚会的时候,总是少不了要喝酒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果自己要驾车的话,那么就一定要杜绝喝酒的这种行为,或者喝酒以后找代驾这都是可以的,千万不要酒驾或者是醉驾。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醉驾酒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


·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是什么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二)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


·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实践中,并不是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其中还需要区分一下不同的情况才行,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呢?相信很多人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


·保险误工费证明材料
      保险误工费证明材料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不论哪种工作都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像法院在审理案件前要先立案并收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债务结局要双方但是人互负债务具有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它的准备工作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一、基础资料收集 1...


·公司可以单方面对员工调岗吗?
      公司可以单方面对员工调岗吗?哪些情况? ?为适应公司的需求,许多公司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又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员工岗位。不过,按照劳动法律规定,除非公司与员工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岗位外,其他情况下通常需要跟员工协商之后才能调整岗位。 实践中按照劳动法律规...


·怎么样转移劳动关系,有哪些风险?
      现在很多大型公司都会成立一些分公司,涉及到人员的调动,这样的话,被调动的人员可能要转移劳动关系,从总公司转移到分公司去。由于劳动关系是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转移的时候,稍有操作不慎,就可能导致纠纷的发生。那么,怎么样转移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怎么样转移劳动关系...


·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怎么算
      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怎么算?月平均工资就是没有扣除时一年的工资除以12个月。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


·一、深圳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农历正月
      一、深圳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加班的,应该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300%的加班费;其余四天单位安培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节假日规定,春节一般放假时间为7天,其中农历正月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