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呢?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的希望,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抚养孩子,将孩子培养成国家栋梁之才,那么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要因材施教,近年来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出现了很多的纠纷和问题,那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呢,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会给您进行分许与研究,可以仔细阅读一下。
  一、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二、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
  抚养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同等对待)是父母双方的义务 2、如果双方有抚养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虽未经过公证但仍受法律保护。 3、但双方协议并不能排除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子女需要抚养而一方无能力抚养时,仍有权向另一方主张抚养费。协议抚养孩子未经公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三、其他内容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现在的社会节奏越来越快,高效率的社会,同时也造成闪婚闪离的现象严重,在生活中这种行为很多,没孩子的还好,有孩子的最伤心的肯定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他们是弱势群体,不光是父母社会上人群也应该关爱单亲儿童,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在文中说的很详细请仔细阅读。
  
  
  


·一、夫妻一方处理隐瞒财产怎么处罚?
      一、夫妻一方处理隐瞒财产怎么处罚?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配财产吗?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配财产吗 离婚后如果还在诉讼时效之内的是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的,但是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的,那么法院则不再受理该案件,也就不能再重新分配财产了,所以需要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社会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
      一、社会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 对于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


·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据调查来看,生活中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还是很多的,一般只有在离婚方面无法达成一致的,才会诉讼离婚。当然有的人确实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因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解答一下这个内容吧。 一、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 现今社会,离婚率升高,闪婚闪离也不再是新闻。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分裂,有关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通常来说应由离婚当事人协商决定,法院不好强制规定。所以,夫妻离婚之前需要起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下面是我们为您找来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2017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财...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分析,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没有规定只归一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如下一般标准: ...


·女兵征兵体检标准是什么
      主要有四个方面:1.身高标准调整,男青年身高标准由162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身高标准160厘米以上。2.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3.视力标准的调整,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


·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可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国家赔偿法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当国家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权时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后果的,我们是可以依法向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那么,我们知道国家赔偿的特征之一是一种有限赔偿,所以对于我们来说,了解我们国家赔偿法的范围显得至关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