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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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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关系通过法律行为建立,自然日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当然,不管是建立婚姻关系还是解除婚姻关系,此时都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具体来说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解除婚姻关系一般须具备下列要件:
  
  1、婚姻关系合法。
  
  包括合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不属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况,以及事实婚姻两种情况。
  
  2、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要求。
  
  我国婚姻法概括性地规定了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标准,同时也列举了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情形。只要当事人举证证明夫妻一方或双方有上述行为,即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
  
  相对方如具有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请求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主张就不能成立。如现役军人对其非军人配偶离婚的主张,享有法定的抗辩权、女方在特殊情形下对男方在特定期间内的离婚主张的抗辩等。
  
  4、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妨碍性事实。
  
  主要是指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程序性妨碍。
  
  二、配偶患有精神病怎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2、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3、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现实中,婚姻关系被解除意味着夫妻之间离婚,已经不再是夫妻了。而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还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否则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解除婚姻关系,至于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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