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现如今的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的。法律判决,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来进行解决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一、离婚后直接抚养权如何确立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或随母方生活将会影响对子女健康成长的,以及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父方具有相应抚养能力,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则由父方直接抚养。
  
  二、子女抚养权优先考虑的情形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在父母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条件差别不大,而双方又都要求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又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则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相应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和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独生子女发生争议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和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不能生育或再婚有困难一方的合理要求。
  
  对于父母双方均不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离婚诉讼期间,人民法院将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待案件审理后再依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及其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方。
  
  综上所述,在法律法规上,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的情形,是有许多的。但是,总的来说,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肯定都是要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的。离婚两个字是很简单,但是其中掺杂了太多的外在因素,就变得没有那么简单了。所以,一定要妥善处理,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咨询相关律师。
  
  


·返还彩礼答辩状怎么写
      男方去女方家提亲时,往往都会给女方一定的财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彩礼,但是如果最后女方没有跟男方结婚,一般情况下男方都会起诉要求女方返还之前给付的彩礼的。那你知道男方起诉后,女方作为被告答辩状如何写吗?我们介绍了一篇返还彩礼答辩状范文,供您阅读。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 审判长、...


·招女婿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离婚,肯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但是现实中有很多想要离婚的夫妻,不清楚该如何分割财产。在实际婚姻中,是有上门女婿这一情况存在的,也就是男方入赘到女家。对于招女婿上门离婚的情况,我国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招女婿离婚财产怎么分? 招女婿离婚财产怎么分? ...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在我国,孩子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孩子对于每个家庭的重要程度更是不用多说。即使夫妻离婚以后,双方也会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并不是说一直无期限的支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


·一、女方净身出户后要给男方抚养费吗?
      一、女方净身出户后要给男方抚养费吗?女方净身出户后是要给男方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


·离婚协议书复婚后再离婚还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复婚后再离婚还生效吗?离婚协议在复婚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财产分...


·离婚4岁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


·一、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会有什么结果?
      一、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会有什么结果?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会产生的结果是: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


·女方提出离婚会吃亏吗?
      女方提出离婚会吃亏吗?吃亏在哪?其实这是女方不必要的担忧,在离婚过程中男女双方一般情形下地位是平等的,女方并不会有所吃亏,但也许离婚后的生活女方在某些方面会有所“吃亏”。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指双方自愿合法解除婚姻关系,以离婚协议书的形式把关...


·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
       一、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 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进行身份公证,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


·一、已婚有私生子犯法吗?
      一、已婚有私生子犯法吗有私生子这个单一行为不违法,不算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私生子的情况非常之多,如果是因为一夜情等原因,不能构成重婚罪。二、有婚外情犯法吗对婚外恋行为本...


·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您在影视剧当中可能见到过这样的情景,分手以后,女方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精神赔偿费等各种费用,其实理论上来说,这样做是不对的。即使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