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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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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现在一些地方的大型国有企业,为了解决广大职工的住房问题,会进行集资建房,这样的房子相对而言,价格比较便宜。企业在建房之前,得拿到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然后办理土地使用证。这种土地使用证是总证,针对集资房整个小区的。那么,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分析。
  一、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8、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9、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单位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何在?
  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由此可见,办理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的手续并不复杂,企业要向国土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提交营业执照、土地权属证明、法人代表证明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等资料。国土部门收到这些资料后,会进行地籍调查,符合规定的话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土地使用证。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总证是不能分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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