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知道,由于房价等方面的影响,很多人都会选择租房。最近,在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我们知道,由于房价等方面的影响,很多人都会选择租房。最近,在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之后,很多人开始关心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在寸土寸金的北京。许多北漂都担心住建部租售同权北京是否能实现。那么下面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北京的租售同权。
  一、“租房”时代是否已经到来?
  在房地产市场泡沫化程度依然较高的背景下,国家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根本出发点在于激活住房租赁的市场需求,以平衡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平抑房价,推动住房向居住属性回归。在政策力挺下,租房时代已经越来越近。
  二、“租售同权”同什么权?
  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的需要,在不同的城市,房产与户籍、房产与某项公共服务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交叉挂钩。因此,“租售同权”只是一个概念统称,不能一概而论,各地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和目标人群来具体定义这一概念的不同内涵,并决定所同“权”的含金量。大体而言,一线城市同教育权,二线热点城市设门槛同户籍权,部分城市探索直接同户籍权。
  三、“租售同权”的影响几何?
  对房价趋势影响较小,各城市继续分化。对投资无太多负面影响,预计房地产投资维持平稳。租金受到政策影响,短期波动后,整体稳步上涨。一线城市通过租房政策调节人口结构,二线等其他城市通过政策吸引人才。租房政策的不断完善,可以为和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对接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现实问题亟需解决
  供应总量及供应结构不合理。从全国总量上看,住房租赁市场总体需求量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数据显示,我国约有25.8%的城市居民通过租住住房解决住房问题,由于2010年后房价涨幅远高于工资增幅,且城镇人口持续增长,因此目前这一数据很可能更大,但是租房市场总的供给量相对不足(链家研究院2017年3月《租赁市场系列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租赁房屋4600万套,1.6亿租赁人口,预计租房人口占比在全国层面将超过30%,一线城市会超过40%)。从区域结构及不同城市看,租房供给也不均衡,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由于大量人口的涌入,对租房需求量大,而供给相对不足;而人口净流出的城市或地区供需矛盾相对较低。在供给总量不平衡的情况下,租房市场供求结构错位现象突出,小户型、低总价的出租住房供求矛盾突出。鉴于常住人口的收入状况等客观条件,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出租房需求量相对较大,而市场供给呈现出与实际需求相背离的状况。综上所说,对于住建部租售同权北京能实现吗?这个问题,许多分析人士给了我们不同的观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北京的“租房的时代”并未真正到来。政府保证公民的居住权却不一定保证公民的产权。北京的租售同权虽然已经实施,但是效果并未达到预期。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


·按揭买房的费用有哪些,按揭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按揭买房便成为了当今社会很多青年人最常用的买房方式,因此提前了解按揭买房的相关知识,有助于你在按揭买房减少很多不避免的麻烦。下面,我们为你介绍按揭买房的费用以及相关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按揭买房费用有哪些 1、契税:贷款额×1.5%。由开发商代扣或到...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陷阱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陷阱 二手房买卖中介的陷阱如下: 1、串通一气暗放空盘 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2、定金欺诈 买方委托中介购买房屋,签订中介合同或承诺...


·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现在很多小两口在打算结婚之前都会先购买房子,但毕竟现在房子可以说是人的第一财产,所以在房子的所有权上面都比较注意,担心将来万一分开了纠缠不清,那新婚姻法规定中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很多人本来想买一套心仪的楼房,但结果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不想继续购买。但是,购房合同已经签订了,如果解除合同的话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我国《合同法》...


·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就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作为财产当中的房产,此时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 按照规定,离婚夫妻如果不就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问题作出处理的话,...


·对于家庭空闲的房子,很多人会将其出租,然后收取一定的租金,这
      对于家庭空闲的房子,很多人会将其出租,然后收取一定的租金,这样也可以充分利用房子,为自己带来的一定收益。而在出租房子的时候,当事人约定的租期超过了6个月的,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到底这个出租房子的合同该怎么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方:(简称甲方)...


·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转让吗
      若是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那么需要还清了银行的贷款之后,那么才能拿回房产证。实践中,有的人在房子还没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就想将房子进行转让。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转让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


·使用权房继承方法是什么?
      对于使用权房,该房屋的产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但是,允许使用权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继承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归使用权人所有。另外,使用权房的继承与商品房的继承规则是有所区别的。接下来,将为您介绍,使用权房继承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使用权房继承方法 使用权...


·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一、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
      一、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即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建筑物本身与土地权属并不相同,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土地还有一个使用权的问题,开发商可以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做出一定的调整,把某些方面可以确定土地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