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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随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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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能否随时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简单的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承诺,相当于“铁饭碗”。“铁饭碗”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依然有放弃该劳动关系的权利。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其中劳动者主动辞职的规定,并不会因为所签订劳动合同的类型的变化而有更多的限制。劳动法的初衷与宗旨都在于保护劳动者,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动者辞职的权利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一)协商一致,即可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无理由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是不受限制,可以直接辞职的。(三)随时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通过了解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样享有辞职的权利。协商一致即可辞职;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也可无理由辞职;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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