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在我国,国家制定了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关系过程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需要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劳动法中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相关规定。我们将针对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问题作出解答。
  
  一、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
  
  二、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用人单位哪些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哺乳期未满即使合同到期,公司也不能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在哺乳期解除了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的时候,对于女职工来说,是有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意思?对于股份公司来说,股东会就是其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权力的方式就是股东投票权,但在现实中,具有投票决定权的往往是一些大股东,份额少、数量多的小股东们往往没有多大的表决权,而累积投票制就是用来解决之一问题的制度办法,那么,公司法累积投票制到底是什么意思...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客体、客观、主体以及主观四个方面,具体要件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1、一个公司不可以有两个法人。 2、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3、《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在我国关于公司融资什么意思
      现在的金融市场当中,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融资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和对于我国的财经市场有一定了解的相关人员,对于公司融资应该说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只不过可能还是有很多局外人不太清楚,在我国关于公司融资什么意思?想要了解的小伙伴,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阅读一下。 一、...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为了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不可避免的需要征用私人的房屋,为了贯彻公平原则,也为了被拆迁者没有怨言,故立法机关颁布了被拆迁者可以获得补偿的规定。各省市的政府可以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的现状而落实该补偿制度。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吧...


·企业倒闭注销程序
      企业倒闭注销程序 我们听说过手机卡注销,银行卡注销,其实公司倒闭也需要注销。手机卡、银行卡的注销程序十分简单,而公司倒闭注销就不同了,它需要很多繁琐的手续和材料。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企业倒闭注销程序,供需要办理公司倒闭注销的人群参考。 一、如何注销公司 ? (一)公司解散,依法...


·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国有企业的福利待遇比较好,这让不少人都心动。现在有的国企,在当年利润中扣除法定公积金后,还会提取一部分钱作为公益金。从字面意思上看,公益金就是满足职工福利的,比如发放高温补贴、兴建职工宿舍等。那么,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新公司法公益金的...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是否可以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


·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
      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不管公司规模大小,都会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而在一些小公司中,法定代表人身兼数职,既是公司的董事长,由负责财务,采购等,其中这都是经营不规范的体现。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


·收购企业流程是什么?
      收购企业流程是什么? 一、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