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司法鉴定能规定误工时间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您对于司法鉴定可能并不陌生,有的人可能申请过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能够鉴定的对象很多,但是您知道司法鉴定能规定误工时间吗,对于误工时间的在司法鉴定中也是有说明的,导致误工的也要按照标准做出一定的赔偿的,但是误工赔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可以到下文了解。司法鉴定能规定误工时间吗司法鉴定能规定误工时间的。在法律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应适用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时间为准。鉴定机构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依据公安部颁发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的规定而作出鉴定结论的。在现实中,很多受害人在没有出院甚至刚出院不多久的情况下就去做伤残鉴定和误工时间鉴定,这样作出的误工时间一般都会长于从出院之日前至定残之日前一天的误工时间。而有些受害人伤情痊愈后拖延定残,导致鉴定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短于从住院之日起至定残之日前一天的误工时间。这就会导致时间计算不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规定,对于误工时间的确定首先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特别是受害人不构成伤残的情况下,一般都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全休时间的,误工时间当然还应加上受害人住院接受治疗的误工时间。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在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情况下,误工时间才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仅仅是可以,并非必须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如果因伤致残不是持续误工的,也不能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此,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之日前一天,是误工时间最长的计算。这种计算比较科学。司法鉴定对于误工时间的规定也是非常的严格的,目的就是帮助您能够确切的计算出时间,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误工赔偿。司法鉴定的程序要求是的非常规范和严格的,任何司法鉴定都必须要按照要求来进行,确保司法鉴定结果真实有效,符合实际。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
      在建设工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确保的重点,不仅是建设工程还有其他工作岗位的劳动者都十分关注安全性问题。工作时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受害者经济以及身体健康的巨大损失,因此规定工伤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受伤之后首先进行的是工伤鉴定,那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需要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以往建筑工程行业缺少统一的质量标准,因此行业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事情屡禁不止,相关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去处罚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施工方。所以国家为了解决这些现象制订了统一的质量标准,来规范这一行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制定的标准有哪些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通常在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服务期的约定,主要还是怕培养了劳动者之后,对方却辞职不干了。而对于劳动者而言约定服务期会有一些注意的事项。那到底约定服务期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有什么区别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一)出具的主体不同: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


·高级经理人误工费高级经理人根据我国的相关误工费用
      高级经理人误工费高级经理人根据我国的相关误工费用标准进行赔偿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


·惠州工程承包纠纷律师的责任 律师为建筑工程提供的法律服务主
      惠州工程承包纠纷律师的责任 律师为建筑工程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体现在为工程提供法律相关的知识顾问,随着惠州建筑工程项目的迅速发展,惠州工程承包纠纷液日渐明显,律师在建筑工程中的责任越来越重要,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惠州工程承包纠纷律师责任的相关内容。 一、律师处理建筑工程承...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上班,公司要给二倍工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上班,公司要给二倍工 ?规定上,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到期了,那么就要及时去办续签。这个时候的劳动者与公司,就相当于刚踏入公司的新员工与公司,需要在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内积极签合同,要是没有的话,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惩罚,其中之一便是支付二倍工资。 在劳动合...


·突发疾病工伤认定案例如何认定?
      在越来越多的工伤案件中,对于工伤案件如何认定是一个让人费解的问题,到底如何使双方的伤害降到最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端,是工伤认定的主要目的,工伤认定的情况多种多样,极为复杂,那么到底如何认定工伤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举一个突发疾病工伤认定案例如何认定的问题。 一、基本理论 工伤认...


·不能补休的工资怎么算
      要是单位安排职工在周末加班的话,此时如果日后进行了补休的,就可以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但如果日后也没有安排职工补休,那么此时不能补休的工资该怎么计算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能补休的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


·单位单方解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
      单位单方解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


·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确立为劳动关系?
      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确立为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