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组织卖淫罪怎么样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触犯刑事犯罪,那么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在实践中受到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肯定希望减轻刑事处罚,那么组织卖淫罪怎么样可以减轻刑事处罚?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组织卖淫罪怎么样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对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根据具体情节规定从五年直到死刑,对于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可从轻减轻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组织卖淫罪的刑法规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组织卖淫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嫖娼活动产生、存在并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毒化了社会风化,危害了社会治安。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设置卖淫场所或变相的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如以开办旅馆、娱乐城为名,而实际上以此作为卖淫的场所。其二,虽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但通过控制从事卖淫的人员,有组织的进行卖淫活动。如某些饭店、旅馆的负责人组织服务员到店外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多人”,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是女人,也包括男人。(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单位的人员或者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他人卖淫的,也应按自然人犯罪处理,即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牟利的目的。但因为刑法没有将牟利的目的规定为主观要件,故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对组织他人卖淫行为是故意的,即构成本罪。组织卖淫罪的死刑处罚已经被取消,最高刑的处罚是无期徒刑。减轻刑事处罚的情节有自首和立功,所以,法院判决书最后的量刑就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的律师。
  
  
  


·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是第几条
      了解一个罪名,通过刑法了解是最有用的。寻衅滋事罪是刑法中的一个罪名,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具体在刑法中那个位置,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是第几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是第几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


·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条件是什么?
      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条件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的常见情形包括了哪些方面 1、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实行犯,那么该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无异于单独犯罪。而在具有两个以上的实行犯的场合,并不一定要求其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独立地完全符...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


·危险驾驶罪缓刑有什么条件
      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危险驾驶罪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有悔罪表现的可以申请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


·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不过也有一小部分刑事案件,我们发现却是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对于这部分案件就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是相对的。那究竟什么是刑事自诉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


·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盗墓法律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有哪些
      盗墓法律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盗墓法律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


·刑法关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关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刑法》 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


·网络金融诈骗案件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诈骗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公民的权益在受到他人实施诈骗行为的侵害时,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都会受理,在案件被侦破之后,会将按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此时检察院会按照网络金融诈骗案件判刑标准审理案件。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