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现如今,我们到处可以看到各种施工工地。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实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工程出现了。其中就拿房地产行业涞说,算是赚钱非常多的行业了。那么,在我们要承包工程时,应明确工程承包该如何承包承包。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带来一篇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供您参考。
  
  一、工程承包含义与类型
  
  1、含义: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2、三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二、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中山“阳光半岛”住宅项目ST型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中山“阳光半岛”住宅项目ST型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中山市沙溪镇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47000平方米
  
  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
  
  (三)工期:
  
  1、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供您参考。相信您对于工程承包这类问题能有一定的了解了。那么,最后需要提醒您的一点是。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需谨慎小心,尤其要注意其中的各种条款,以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当遇到这类问题,不明确时,建议最好还是咨询相关律师,进行解决。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问题,和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是紧密相连的。现在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问题,和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是紧密相连的。现在一般的建筑工程在修建的时候,建筑成本是比较高的,所以在预留质保金的问题上,是需要有着统一的规范性的法律法规的,质保金的比例实际上也不应该过高。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是多少?一、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劳动者自行离职是否构成违约
      劳动者自行离职是否构成违约 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九条把遵守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列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根据这些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建筑工程劳务费拿不到找哪个部门
      建筑工程劳务费拿不到找哪个部门 一、建筑工程劳务费拿不到找哪个部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拖欠劳务分包费的,当事人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行使 (一)自带劳务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


·临时工协议怎么写,最新临时工协议范本
      临时工是那些公司在特殊时刻或者为了一些特殊事宜所聘用的非正式员工,虽然不像正式员工那样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的保障,但为了保障临时工的利益,公司也需要和这些员工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那么,临时工协议怎么写呢?网站我们将与您一同研究。 临时用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 ? ...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上班下班期间是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但一般只能在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时进行会议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


·工伤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因为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劳务关系已
      工伤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因为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劳务关系已经有很深的认识,所以一般出现工伤的情况只要有劳务关系协议处理起来都是非常方便的,不过遇到工伤的情况是谁都不愿意出现的,那在生活中遇到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话要怎么赔偿呢? 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不可以辞退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不可以辞退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
      工资证明在很多的时候都是很有用的无论是买房还是贷款以及升学,而其中像是工伤认定有些时候也会需要递交工资证明,但是对于很多的员工来说,如果在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呢?对于这个问题,您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 (一)下面为您解答工伤认定要工资...


·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很多大型工厂为了扩张产能,经常会对厂房进行扩建,这时就需要从政府手中拍卖到工业用地。工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无限期使用的,我国的土地使用转让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那么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工厂土地...


·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
      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在一些管理严格的企业,员工经常被要求写季度报告、年度总结等。转眼又到了年底,很多企业都会召开年终总结会,员工要向部门领导提交一份年终总结书。员工要认真对待这个事情,好好的写。那么,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企业员工个人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