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我国离婚案件每年会发生许多起,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有些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成,就会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小。但要求离婚的一方最好找到符合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离婚的法定情形。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1、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2、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3、审理与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但是也存在不允许离婚的案件,第二次提起离婚的一方最好收集更多有利证据,特别是符合法律规定应当离婚的证据。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范本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范本 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


·同居与婚姻的法律效率上的区别
          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关系,无疑是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


·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现在离婚仿佛成为了一种风气,不仅年轻人离的多,就连老年夫妻,也有很多最后劳燕分飞。所以一些本来具有年龄划分的问题也就大众化了,比如说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老年人跟年轻人也有区别。因为经过长年累月的积攒,要划分的财产肯定不在少数。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步...


·国家公诉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公诉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提起公诉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


·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起诉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想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的话,则首先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起诉离婚的适用条件,否则的话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被受理的。而之后了解清楚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这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带来起诉离婚手续的内容,供各位进行了解。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


·一、小三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小三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


·一、离婚后子女财产需要保权吗?
      一、离婚后子女财产需要保权吗? 离婚后子女财产需要保权,离婚了孩子的存款一般由拥有抚养权的人保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离婚后子女和财产如何分配 (...


·全国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针对抚养费,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这主要是因为现实中各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如果强行规定一个具体的抚养费标准的话,会对子女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这个抚养费一般是根据什么缺点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抚养费概念简述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在我国,针对夫妻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婚姻法章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想要离婚的话,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以后,才代表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正式解除。离婚之前,对家庭对孩子都应当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以下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一、离婚之前的...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的
      现在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当然也有在孩子抚养问题和债务承担问题上出现矛盾的。而这些在无法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作出判决。那一般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


·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是一个实行计划生育的国家,法律规定每个家庭在2016年之前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在生了孩子之后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独生子女证,作为领取福利、入学等相关的证明,如果丢失是可以补办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吧。 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一、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