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夺罪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抢夺罪往往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夺的过程中,不幸造成了受害人死亡,这种行为该如何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一下。
  
  一、抢夺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转化型抢劫罪分两类:1、携带凶器抢夺转化而成的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后出于某种目的继续实施特定行为转化而成的。在这二类转化型抢劫罪中,第一类是基于前提行为“携带凶器”而转化,第二类是基于后续行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转化,二者相对而言,“携带凶器”是静态的、消极的,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动态的、积极的。因此,由上述规定可知,如果抢夺致人死亡,会转化为抢劫罪,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数额不足2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罚金刑。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为基数,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有数额的每增加
  1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财物的;(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抢夺公私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每增加规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一年。抢夺公私财物价值4万元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因此,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夺他人财物的过程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会转化为抢劫罪,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抢夺致人死亡如何认定的相关解答,要是你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治安处罚数罪并罚原则是怎样的
      治安处罚并罚有什么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知道,治安处罚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是“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原则。其中,又以并科原则为主,以限制加重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并科原则,又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者合并原则等,是指将一人所实施的数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决定的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罪的报案时效是多久?
      您都知道的是,一旦我们遭遇到了不法的侵害,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会选择报警处理,比如说诈骗行为,我们就会去公安局进行报案,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罪的报案时效是多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罪的报案时效是多久?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


·少年犯强奸罪具体是什么?
      少年犯强奸罪具体是什么?性教育的普及可以让青少年更能正确的了解性知识,但是也很容易让青少年产生误解。有些青少年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况下就进行了一些违法的事情,在不正确的情况下和异性进行性行为。结果就构成了少年犯强奸罪。但是少年犯强奸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就让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一、强...


·遗弃罪控告状需要的要件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虽然经济发展得十分迅速,但人民的生活水平却无法做到与之同步提高。许多家庭因为家庭的抚养能力不够,无法承担家庭的抚养负担而选择遗弃家里的小孩、老人,更有甚者遗弃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这时候就需要被遗弃者做出反击了。那么,遗弃罪控告状在法律上所需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就让...


·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如果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


·非法经营罪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买卖活动是社会基本的活动,在买卖活动中,如果掌握不好买卖的方面就会涉及到非法经营罪。那么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呢?非法经营罪范围包括哪些方面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


·串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一、串标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


·信用卡诈骗服刑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每个人手中都有一张或者几张信用卡,这是非常重要的私人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否则一旦丢失,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属于诈骗的一种,刑法中也有信用卡诈骗罪这个罪名。那么信用卡诈骗服刑罚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信用卡诈骗服刑罚金标...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做什么事情,都十分的讲求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你所主张的事情不成立,这一点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更是如此,比如说刑事案件中,需要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当乘坐出租车,去餐厅就餐,或者购物时去试衣间试衣,无意间将贵重物品遗失,难以寻回,这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现象,即使报了案,寻不回的可能性也很大。这些无意间丢失的物品属于遗失物,但是对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下面我们就来和您聊聊。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


·刑事诉讼法拘传证人可以吗?
      证人有时候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有时候法院或检察机关需要证人出庭作证,而证人又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愿意出庭作证的情况下,执法机关是否可以拘传证人?有关这一点,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是有规定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刑事诉讼法拘传证人可以吗的相关资料。 一、刑事诉讼法拘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