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案例反映的问题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案例反映的问题是什么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获得企业融资是至关重要的,这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和经营。但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例如,还款能力弱等,所以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是十分困难的。温州是一个中小企业居多的地方,我们针对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案例反映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案例反映的问题是什么
  
  温州是一个中小企业众多的地方,中小企业的融资一般依靠的是民间借贷,中小企业的融资是十分困难的。
  
  1、担保融资能力不足
  
  当企业出现资金困难时,超过70%的企业选择通过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抵押贷款是银行贷款的主要形式,但大多数的民营企业都存在个体经营,私营经营模式的规模小,负债大,固定资产不多等情况,而且信誉普遍不高,这就使银行在给民营企业贷款时产生了很多顾虑。
  
  2、担保成本高
  
  从一些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中发现,目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不足,企业普遍反映担保费用和融资成本较高,多数要提供抵押物甚至反担保措施,实际操作难度大。在民营企业取得贷款的成本中不仅要支付银行的利息,还要支付各种抵押登记,办证,评估资产所花的费用,还有按银行要求参加的财产保险费用以及风险保证金的利息等。
  
  3、贷款时间效率低
  
  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多为临时性资金需要,时效性比较强,对其来说,时间就是生命,但是现在的金融机构为了加强风险控制,强化了贷款的审批程序,程序繁杂,往往是贷款批准后已经错失了商机。
  
  4、民营企业信用观念薄弱,信息不透明
  
  我国部分民营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诚信意识差,违约率、损失率相对其他企业客户要高的多,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不少企业将贷款资金作为自有资金使用,银行一旦给这样的企业发放贷款就很难到期收回,导致发生在民营企业的不良贷款率高于大型企业。目前,银行中的不良贷款有相当数量就来自于民营企业。再有,很多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薄弱,财务报表透明度较差,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很难通过一般途径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使其在贷款过程中无法向贷款机构证明其还款能力。因此,民营企业常常得不到银行贷款的支持。
  
  5、民营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差
  
  民营企业不像上市公司那样可以上市发行股票直接融资。民营企业要想直接融资很大一部分要靠私人关系,但这种资源是有限的,而像大的财团在看不到未来的回报时很少会把资金借给你小小的企业,而且现在民间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人们更愿意把钱投入可预见的收益行为中,这就使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行为也不尽人意。
  
  6、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近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深和世界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的影响,民营企业面临需求下降、成本上升的双重压力,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明显增加,资金严重短缺,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加凸显。金融危机的加剧使一些国外投资公司纷纷撤资,使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更加恶化。
  
  二、温州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
  
  (一)银行借款融资:
  
  银行贷款是一种最为正规的融资方式。由于中小企业的市场淘汰率远远高于大中型企业,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选择这种方式来贷款的话可行性不是很大。在这个时候良好的银企关系可能会提供一定的便利之处。
  
  其次,由于银行贷款手续繁复,审批时间过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从民间融资。
  
  (二)民间融资:
  
  同正规融资相比,民间融资的供给者更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和收益状况,从而克服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种筹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合集资金将其贷放到生产流通领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资金滞留现象少,手续简便,提高了资金使用率,是一有效集资途径。
  
  但该方式的利率相对较高,一旦企业出现重大的问题使得无法偿付时,出现的问题将会是非常棘手的。另外由于其具有“地下”性质,因此能够使中小企业在获得融资的同时保持其经营的私密性。因此民间融资能够成为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
  
  但是,民间集资有一定的消极性,首先由予法律的不明确、体制的不完善,以及认识的不统一,致使一些地方的民间借贷处予非法状态或放任失控状态,这就是温州出现多起非法集资的案件。所以对于民间进行的融资活动,我们不宜简单地禁止,而应加以规范,将其纳入正式的金融体系。
  
  (三)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中长期固定资产融资,时间一般是3至5年,并且由于融资租赁有允许承租人提前归还租金的便利,因此融资租赁又兼具短期融资的优点。此外,融资租赁还具有效率高、风险小,设备、服务和融资的一揽子解决等优点。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多数技术设备落后,又无自身积累且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去更新,发展融资租赁业,企业就可以在资金短缺或不愿动用经营资金的情况下,添置或更新设备,提高产品竞争力。
  
  目前融资租赁的金融杠杆作用基本没有得到发挥,我国的租赁公司的资产规模最多是几百亿元,因此发展的空间很大。对于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做的是解决政策上的一些制约因素:一应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放开金融祖赁公司的准入(由于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实现严格的准入制度,受银监会监管,难以批准);二是适当降低资本金门槛。(目前规定新设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要达到17000万元)。
  
  (四)“金贝壳”贷款:
  
  “金贝壳”是一项为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借款保险产品。宁波市的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为全国首创,这种由政府、银行、保险相互合作解决中小企业、农户及城乡创业者抵押担保不足的融资模式目前已在全省推广。“金贝壳”有力地支持了小企业与城乡创业者生产经营和创业发展,而“金贝壳”业务只是宁波市推出的众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举措之一。这种融资方式支持的对象包括申请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农业种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
  
  (五)存货融资:
  
  存货融资具体地来讲是提供了一种机制,通过该机制,出借方可以接收更多与仓储的存货有关的信息,并且对仓储的存货进行更高级的控制。其中,仓储的存货担保了融资安排,在借入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为出借方提供了可以得到抵押品的担保。
  
  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存货质押融资方式主要有三种:仓储融资、信托收据融资和抵押单存货融资。这种方式的融资资金数量具有灵活性。中小企业将其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等存货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但是,考虑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通过存货担保来获得的资金相对较少,不过这可以用来缓解短期的资金缺乏。
  
  (六)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的筹资是一种具有鲜明特色的融资方式。主要是中小企业将其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入专门的融资机构,由其为企业提供资金、债款回收、销售分户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金融服务,使企业获得所需资金进行周转。这是一种融资来源弹性的弹性较大。当企业因销售额增加而需要更多的资金时,其发票金额也将逐日增加,从而使以此为基础而获得的资金额也日渐成长。
  
  其次,应收账款提供了企业以其他方式可能极难获得的借款担保。最后,当应收账款予以代理或出售时,企业可以获得在其他情况下无法获得或获得时成本较高的信用部门服务。但是这种筹资方式的成本太高,通常比基本利率高2%或3%。另外,如果发票很多,面额又很小,则可能使这种方法显得非常麻烦。在某些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应收账款筹资出现大幅增长的趋势。
  
  (七)建立担保公司:
  
  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瓶颈是担保难,因此政府不一定要大规模地参与中小企业的投资或借贷,而是以担保引导的形式。建立担保公司就是一项最直接的举措。据悉,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较高,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这就造成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求救,担保机构选择客户的成本比较低,从中选择优质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就会降低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
  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温州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大多为民间借贷,这是十分不规范的。中小企业由于担保融资能力不足,担保成本较高,贷款时间的效率低以及民营企业的信用观念薄弱等原因造成了融资困难,这是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
  
  
  
  


·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的概念及相关性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正常的公司设立、管理等秩序。可是,有很多人对公司的概念还是比较疑惑。那么,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


·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
      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 对于股东的问题我们您肯定是非常的关心,因为我们现在在公司中上班的人有很多,对于公司高层方面的事情多多少少我们都是想知道的。对于股东我们国家的公司法中是规定着在公司当中有一定的权利的。那么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规定? 一、关于行使股东知情权之股东身...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签订或者授权签订,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一、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该章程一般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都需要股东在其上进行签名和盖章,否则视为章程无效,但是存在例外情况,就是公司章程中代替股东签字的是股...


·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一、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


·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什么关系
      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什么关系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间接关系。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有资金的增加或减少,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会获得独立的法人地位,为了更方便债权债务关系的建立,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运而生。在经济市场生活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在变更后,需要按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有哪些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有哪些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要的法律之一,但是法律本身修改不是很频繁,难以适应现实社会中不断出现的法律适用的问题。因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以此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法律条文规定之外的实践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罢免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每一个公司都会有相应的法人和法人代表,法人基本上都是我们一般人所认为的公司的老板。对于公司的法人一般情况下要做的事情有很多,公司中的很多事务都是要通过法人来解决的。所以法人很重要。那么罢免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一、罢免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规定,在限责任...


·中国有没有无限公司
      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成,而且股东必须是自然人。《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