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都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去骗取财产,但是两者是不同的罪行,关于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均属诈骗类犯罪,犯罪手段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产。由于贷款诈骗亦涉及签订、履行贷款合同,因此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但二者亦有明显区别:
  
  1.侵犯客体不同
  
  尽管两者都侵犯复杂客体,都包括侵犯财产所有权,但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银行贷款的管理制度,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因而两罪分属刑法第三章的第五节与第八节;
  
  2.犯罪对象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银行贷款,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3.主体不同
  
  单位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但不能成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
  
  4.目的不同
  
  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5.两罪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不同
  
  骗取贷款罪的数额标准达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情节标准是,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或者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等情形。而贷款诈骗只要骗取贷款达到数额较大即构成,对情节的规定均为加重处罚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贷款诈骗2万元以上应立案追诉。
  
  6.两罪的法定刑不同
  
  骗取贷款罪为两档,一档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二档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贷款诈骗罪为三档,一档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档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三档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关系
  
  1、主体要件相同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均构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该两罪的行为人内外勾结,提供帮助,亦可成为共犯。
  
  2、客体要件相近
  
  两罪的客体均为复杂客体。骗取贷款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其次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贷款诈骗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所有权,其次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3、客观要件相同
  
  两罪的行为表现均可能是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经商办企业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
  
  三、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资料,两者虽然在法条方面存在着竞合关系,在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以及客观要件方面也存在着类似,但是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所以要正确的区分两罪。如果还有问题的话,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以...


·无法偿还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无法偿还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一、无法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都是金融市场中的一种有价证券,也同样都是表现债权债务的一种表现形式,甚至同样的,这两种债券都风险大,不过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除了国有债券,其他债券的风险就是比较高的,以上说的哪些点都是这两种债权的相同点,那么这两种债券的区别点又...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还需要还债吗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还需要还债吗公民对于自己的合法债务,自然应当积极的偿还。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债务还没有还清,债务人就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死亡,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直接不还债给债权人了,肯定对债权人不公平。那么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原...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一、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


·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的比较是怎样
      在这个社会里,因为经济能力有限的部分人们,会因为需求,会向有钱有经济能力的那一方借钱,或者借了之后没有能力还的,形成了欠条。那么这两者上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以下这几种说法就是详细的对这两者的一个区分。一个是合同关系,一个是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对于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对债权债务及其相关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要十分谨慎。尤其是在面对债务难以摆脱,债权很难收回这种局面。那么,债权债务处理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呢?律师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债权债务处理中的问题1、债权...


·银行小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银行小额贷款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无不良信用记录;4、贷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购房、赌博等行为;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


·个人独资企业执照可以贷款吗?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执照可以贷款吗?申请条件是怎样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经营,享有全部的经营收益的企业。设立程序简单,可以按照个人的决定进行管理。因为管理水平有限,制约着企业的规模。个人承担着无限责任,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执照可以贷款吗?申请条件以及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个人独资企业执照...


·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它的作用是?
      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它的作用是?公司作为现实中的经济单位体,它的一系列行为都是和我们的经济有关。就拿公司债券来说,大多人都能够理解,但是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可能大多数人,都会对它感到陌生,于是乎在购买公司债券的时候看到这样的条款,就会产生疑惑。在此,我们为您针对公司债券中...


·朋友欠钱半年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半年不还怎么办?1、对于朋友欠钱半年不还的,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催收讲究技巧,首先就是直接叫债务人还钱。在此之前收集好之前的借条,借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给。如果债务人忘记借款,可以拿出来证明给债务人,让其清楚存在欠款的事实。2、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