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在近年来越来越被您所重视,我国也在努力完善水利工程的基础建设制度,这毕竟关乎民生大计。可是,由于我国现在存在各种的问题,以至于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我国的经济想要更大程度的发展,必须优先处理水利工程质量问题。
  
  
  前言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力度,但随之而来也暴露出了不少质量管理上的问题,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质量问题的危害。对任何工程来说,质量问题一直是第一位的,水利工程的命脉线就是质量。人们已经把水利工程质量的好与坏作为了关注的热点,工程的质量是十分重要的。提高水利工程质量,加强质量管理是水利工程事业中的关键环节,也是人们一直以来关注的热点话题。
  
  
  一、水利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通常是:
  
  
  (1)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以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影响等,为正确处理提供依据,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并写出调查报告。
  
  (2)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所提供的事故原因分析及对工程影响程度,论证该质量事故是否需要处理和如何处理。因为有些质量缺陷虽然超出了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但经过具体分析、计算和论证,认为对建筑整体质量无大碍,可以不作处理,比如:有的结构构件发生错位,但不影响使用要求,可以不作处理,但要引以为戒;混凝土试块强度偏低,但用回弹仪测试后实体可达到设计要求,可不作处理;某些质量缺陷,如轻微蜂窝、麻面等,可通过后续抹灰、刮腻子等工序进行弥补;有的构件截面尺寸不足,但经设计复核验算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可不处理。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
  
  
  1、施工前掌握和熟悉质量管理的技术依据。严格考查施工企业的技术资质。对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的质量(包括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审核、质检和验收。熟悉和了解所担负的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和应注意的问题。开工之前必须向施工人员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技术交底。对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进行审查。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工序质量管理体系,及时提交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管理图表。及时审核变更设计及其修改的图纸。对施工作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加强工序交接检验和隐蔽工程验收。要建立质量信息反馈体系。
  
  3、施工后审核竣工资料,包括施工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技术性文件。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整个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实行保修制度,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 费用较紧中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小,而且一部分资金由地方筹资,费用比较紧张,致使施工设备、试验设备陈旧,且缺乏必要的、有力的检测手段,更多的依赖于经验与个人判断。
  
  2、 分包不合理中小型水利工程主体工程的分包与“隐性转包”现象比大型工程普遍的多,但多数分包商未经严格资质审查。这使监理工程师的种种质量管理措施难以穿透层层错综复杂的领导关系,达不到第一线工作面发挥作用。
  
  3、 清理不合要求不少施工单位常常出现仓面清理不彻底;凿毛程度不能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新老混凝土结合面少铺或漏铺砂浆;在灌浆或蓄水时,沿施工缝面出现漏浆或渗漏水等现象。
  
  4、 设计施工不合理目前,我国部分在建或已建的水利工程,由于在施工的设计阶段没有进行综合的研究和实地的调查,工程质量不过关无法实现理论上的防洪要求,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给国家的财政增加了负担,造成了极大的资金浪费。
  
  5、 对后期管理重视度不够我国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视程度比较高,而对于水利工程的后期管理的重视度不够。工程在竣工初期的质量和使用寿命都是符合基本标准的,但是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耗损,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加之后期的管理不到位,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缩短。
  
  6、 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数量少,水利工程的容量小,难以满足现状。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面对严峻的形式,跨流域调水工程已经无法满足需要,地下水抽取工程技术水平低,难以满足现状。
  
  7、人员问题我国经济的发展与水利工程建设关系息息相关,因此对于施工中对施工技术的要求是很高的,没有相关技术的人员不允许施工。就实际情况而言,当今的水利工程建设一线人员的素质通常不敢恭维,对于那些技术水平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而言,这些人却受到了个人的素质限制,在施工中不按照要求而进行施工的现象很多。除此之外,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不强所出现的管理松散现象也很多,一些管理人员只是说却不去做,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不仅会使得施工过程中的很多质量问题不能被及时的发现,而且也使得质量问题变多。
  
  四、改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策略
  
  
  1、严格技术管理(1)技术责任制:要求每个工程技术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便于做好各自分工的技术工作;(2)施工日记:就好比写日记一样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有必要对记录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如何解决、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这些纪录为最后一些检查提供了依据。 (3)图纸会审:为了能够达到不仅很快发现而且还能很快纠正施工中的差错的目的,图纸会审显得尤为重要,而且这也关乎施工的质量和施工的进展。要对会审中找到的错误进行记录的同时将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当中。 (4)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全面了解所负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做到心中有数。 (5)技术复核:为了使施工的过程不出现偏差,并且使得人为的工程质量事故不在发生,就必须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各项技术工作的实施进行仔细的复查和核对。 (6)技术档案:整个过程当中,为了达到积累施工经验的目的,就有必要汇整资料的原始数据并且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不能对负责人的正式审定意见进行随意的修改或者增添。 (7)工程验收:要对各个工程的部位单项进行详细的验收,什么时候各道工序都合格就可以停止验收了。
  
  2、完善监理制,强化监理力度制定监理细则,明确监理目标根据工程要求规定监理目标、进度计划、人员和料物计划,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进行控制的依据、方法、制度及保证体系等。制定监理细则,对掌握各部位、各工序、各阶段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检查、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等都作详细规定,使施工企业和工地所有人员都知道在质量控制中做什么、怎么做、以及怎样去评价做的效果,也便于相互工作协调和各工序的衔接。同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检机构、质检制度、质检人员的素质,并明确各级质检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等。
  
  3、严格执行水利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把好项目立项、报建、开工、竣工验收等重要关口,任何项目上一阶段工作未完成,不得批准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严格工程设计审批制度,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准开工,坚决杜绝“三边”工程。严格按照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任何工程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或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工程验收时必须有质量监督机构的评价意见。
  
  4、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高素质的工程管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这是不言而喻的。企业要充分重视对管理人才的素质教育的培养,通过加强培训和学习的方式来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质量意识。在选用施工和管理经验相对丰富的人员来担当重任的时候,不忘挖掘和培养新的年轻的管理人才,给予其充分施展才能的机会。建立和健全人才奖励制度,给予他们充分的信心和支持,从而有效避免人才流失导致影响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
  
  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是基础建设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关乎我国的国名生计以及我国社会的安定,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必须尽快实施到位。国家应该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多多培养有助于水利工程建设的人才,使我国各个地区的水利工程的质量都能得到保证。
  
  


·对于单位来讲,虽然法律允许单位辞退员工,不过为了保障广大劳动
      对于单位来讲,虽然法律允许单位辞退员工,不过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要求必须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辞退。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


·童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扩张的脚步也在逐渐加快。而在扩张过程中,劳动力缺乏是大多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为了解决人手不足以及降低人工费用等问题,许多黑心企业暗地里对童工进行招聘。那么,童工受劳动法保护吗?接下来,我们为你作一个简单介绍。 一、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对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使得个体工商户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工商户都选择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如果工商户决定注销营业执照的话应该事先了解需要什么材料。那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资料呢?很多人估计并不了解。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


·加班工资没付找哪个部门投诉
      加班工资没付找哪个部门投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责任有哪些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


·如何进行劳动者权利的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取得劳动报酬等权利。那么实践中,该如何来保障劳动者的这些权利呢?要是他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侵犯,此时又该如何来维权?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阐述。 一、如何对劳动者权利进行保障 劳务派遣单位经常利用劳务派遣过程中复杂的劳动关...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也是要得到保障的,因此单位不能借口对方属于未成年工,就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而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也不允许单位安排一些比较危重的工作给未成年工作,那究竟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


·工伤鉴定后多久拿到结果?
      工伤鉴定后多久拿到结果? 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1、工伤鉴定需要60天内完成。工伤残鉴完成之后,约30天内可以进行赔付。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劳动年龄是16还是18?
      劳动年龄是16还是18? 一、劳动年龄是16还是18 我国规定的劳动年龄底线是16周岁,我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如果是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的,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例外,但是该种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且保障未成年人接...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一、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了审理结束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上班下班期间是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但一般只能在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时进行会议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


·劳务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
      劳务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劳务工可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是劳动合同,但双方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