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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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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遗弃罪是自诉案件,也即若当事人不主动向发运提出救急,司法机关是不会提出公诉的。因他人的遗弃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按照书写遗弃罪自诉书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遗弃罪的定义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二、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
  
  遗弃罪自诉书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和诉讼请求
  
  (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份
  
  三、书写遗弃罪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大体上分为首部、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和附注项目等五个部分。
  
  2、在首部应写明自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案由和诉讼请求部分,应写明所控告的罪名和诉讼请求,即写明被告人构成何种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还应同时写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
  
  3、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写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过程与结果及犯罪后的表现等。还要提供有关的证据、证人及住址等。
  
  4、结尾部分,要写明诉状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并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起诉日期。
  
  附注项目主要是各类证据材料及清单。
  
  需要载明自诉人与被告人的基本进行、将案情进行简单的介绍、以及自己由于被告的行为而遭受到的损害,并提交损害确实存在的证据,同时还需要提出自己希望得到怎样的救济。在书写此类申请书时,需要按照格式进行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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