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解释土地使用证写的是划拨两个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怎么解释土地使用证写的是划拨两个字?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所有权的归属,是使用土地的有效凭证。房屋的转让过户会需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在房屋交易中至关重要。很多人看到土地使用证上面会写划拨两个字。那么,怎么解释土地使用证写的是划拨两个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无偿性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4、无期限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后有偿使用。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代表该土地是由政府批准无偿使用的,以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划拨土地的使用没有使用期限,它一般是公益用地或一些国家的工程项目用地,只能由政府批准而产生,而且它是无偿使用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上写的划拨二字主要是指在用户缴纳补偿、安置费后政府将土地交付其使,或者无偿将土地交付其使用。土地划拨一般具有无偿性和无期限性,也可用于公益项目。怎么解释土地使用证写的是划拨两个字?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的使用肯定会涉及土地使用权,那么,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允许下,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除了转让就是竞拍,对于不同的方式虽说本质上会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中,还是企业间的商业竞争。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交通对于每一个省的经济发展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高速公路的修建可以使交通变得更加便利。国家修建高速公路,肯定会对某一区进行土地征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农民土地必须要给被征地者一定的补偿,那么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我...


·官厅水库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官厅水库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需要征收土地这样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那么官厅水库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下。...


·烟台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


·徐州征地补偿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徐州征地补偿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徐州征地补偿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


·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员应具备资格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员应具备资格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应具备资格 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人应熟悉我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流转法相关法律法规,还应具备综合的专业素质。 二、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的工作职责 1、主任职责: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提出本乡镇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


·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吗? 一、土地承包权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一般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吗? 1、1995年实行的《担保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新中国建立以来人们当家做主,我国实行土地所有制,因此很多人可以有一块地的使用权,但是对土地的转让、买卖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度进行,并不能像一般商品一般随意买卖,由法律专门规定土地的转让,那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转...


·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由于政府有祁阳市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征用、征收属于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故而祁阳市相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对征地行为加以约束,借此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该征地补偿补偿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祁阳县人民政...


·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不管是买卖二手房,还是单纯转让手上的土地使用权,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依法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否则双方之间的转让协议是无法对抗第三人的,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登记为要件。那么,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